录取要求 :外语语种为英语,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课成绩为主,公平、公正选拔。 2、对于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我院采取“志愿清”的原则,即在考生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考生的专业志愿,我院采取“专业清”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