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 外语要求:中德合作办学外语教学为德语、中韩合作办学外语教学为韩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2. 体检要求: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3. 按照国家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或降分政策,进档考生总分包含政策加分或降分。
4. 依据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及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10%。
5.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区市若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区市规定)。总分若相同,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择优录取。语数外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则全部录取。
6.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 征集志愿投档线不低于省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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