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常见问题
2012年招生问答
◆问: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为进一步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质量,在办学理念、办学方向上进一步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1100余所高职高专院校中评选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这项被誉为高职高专“211工程”的建设计划拟分三年完成。我院于2006年经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二十八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09年作为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示范建设验收,这标志着学院已成为全国办学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高职院校之一。
◆问:学院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答:我院是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问:学院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2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及技校毕业生。
◆问:考生如何填报学院志愿,学院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答:我院是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在四川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跨批次进行,分别在高职专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第二批投放了相应的专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我院在四川的招生代码为:5155(学院2012年在四川省外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代码、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考成绩达到四川省及其它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职专科相应录取批次(高职专科第一批或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线,且将“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一志愿(因近几年在四川等省份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人数远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数,建议有志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本批次填报志愿时,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个人特长,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高职专科录取批次控制录取分数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问:四川考生在填报不同批次志愿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由于我院在不同批次录取的专业均无重复,所以提醒考生一定要在明确我院各批次专业的具体分布后准确填报,以免造成所报志愿无效。
◆ 问:学生在学习期间,学院有什么奖、助学措施?
答:根据有关规定,就读我院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同时,学院还有由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此外,学院对特困生减免部分学费,并通过学院设立的“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问: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和加快,工业化各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为我院毕业生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学院与全国4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均可提供毕业生总数2-3倍的就业岗位供毕业生选择。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省内各大中城市以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广东、深圳等省市。连年来,学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在省内普通高校中位居前列,2010年学院获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称号,2011年获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