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2020/6/15 18:53:00

 

1、学院简介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4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12万多名政法类专门人才。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15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多次被湖北省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园林式学校。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携手学院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培训工作。
学院总面积408亩,建筑面积18万余平方米,馆藏图书40万余册。建有司法信息化ICT实训基地、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法医物证(DNA)鉴定、刑事执行专业模拟监禁中心、视频行为分析鉴定等国内一流的实验室,在司法信息化、司法心理软件开发等领域走在国内同等院校前列;还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光接入实训室、4G/5G通讯实训室、文痕检工作站、痕迹检验鉴定实验室、心理测验技术实训室等100多个实验室,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0多间信息化功能较齐全的网络智能化教室、多功能警体技能训练场。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并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
学院内设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司法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思政课部、警体部等教学科研单位。开设22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5个,湖北省特色专业5个。现有教师19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65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3人,双师型教师108人。学院主编、参编司法部规划教材20多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各类著作、教材数十部。还同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等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关系和师资共享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年度控制比例,通过湖北省司法厅招录考试考核合格后录用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
 

2、招生专业
 
我院计划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400 人,招生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含中职技能高考生)以及同等学历者。
3、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的学生资助政策,我院切实加大资助农村地区和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了包括绿色通道、各类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实现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
4、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考生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素质: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心理障碍,无传染疾病,无纹身。
3.高考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同批次投档线,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4.报考:2020年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在公安、司法类提前批专科录取,考生根据《湖北招生考试》杂志要求,在提前批填报志愿,其他专业在普通批填报志愿。
 
报考警院
5、收费标准
学费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普通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1080元/年(以湖北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校园生活
6、职业训练与本科教育
学院积极进行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工作,除了培养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外,还进行公务员、司法考试应考的强化培训及计算机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防消防技术等技能培训。
我院毕业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湖北警官学院等对口本科院校就读;还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等高校共同开办自考本科套读班,成绩合格者,由相关大学颁发相应本科文凭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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