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13 18:14:00
培养目标:培养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法律服务机构等第一线需要,能够胜任律师及其助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公安机关、监狱、司法局(所),中小企业法务部门工作,熟练掌握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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