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研究生招生说明

2011/4/2 11:15:00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

  1.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05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在国内外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委培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学术型硕士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360名。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四、报名办法

  我校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只有春季一次。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届时,请考生登陆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程序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及流程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费200元,交纳方式在网上报名时通知。

  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1年1月30日—2011年3月25日

  (一)提交报考材料

  2011年1月30日—2011年3月30日(外地以邮戳为准)所有网报成功考生应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交以下资料,其中1、2、3项从报名系统下载:

  1.报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研究生就业的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注明是否“委托”培养。

  2.政审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4.已获硕士学位考生及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5.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6.所发表论文、已出版的著作、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考生所修硕士课程成绩单;③近3年以第1作者在全国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二)准考证发放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缴纳报名费并提交完整书面报考材料后,须考生本人携带近期蓝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

  2011年4月11日—4月14日工作时间

  所有报考材料只在报考当年有效,跨年不得继续使用。网上填报信息不全或提交纸介材料不全者,不予发放准考证。所交报考材料一律不查询、不退还。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报考材料,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1.外国语(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公共英语含听力,分值约占总分的15%,小语种不含听力。)

  2.两门业务课。

  3.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课。

  初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4月17日。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教学楼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院系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

  3.报考资格审核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军官证)。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学生证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习期间待遇

  2011年我校继续实施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转户口及人事关系,享受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博士研究生须将本人原始档案(人事档案)和户口转入我校。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在学期间(自入学之日起3年)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委托培养博士生、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不享受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评定,由各院系根据博士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综合确定。

  八、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和本校教职工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招生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我校通讯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学校网址:http://www.cugb.edu.cn

  研招办E-mail地址:yzb@cug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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