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7/5/19 16:52:00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6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公办高等院校。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

(元/年)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

(元/年)

中医学

(中医临床方向)

3

3915

药品生产技术

(中药制药技术方向)

3

3915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方向)

3

3915

药品生产技术

(药物制剂技术方向)

3

3915

中医学(中医临

床全科医学方向)

3

3915

    

3

3915

针灸推拿

3

3915

药品经营与管理

(原医药营销专业)

3

3915

中医骨伤

3

3915

   

3

3915

保险(医疗保险方向)

3

3915

   

3

3915

医学美容技术

3

3915

 

 

 

康复治疗技术

3

3915

 

 

 

注:学费标准目前为3915/年,如遇调整以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财政厅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须知

(一) 招生范围:江西省

(二) 招生对象: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通过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jxtcms.net)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与我校招就处联系领取,考生也可到我校招就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227—35

3、现场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310日到我校招就处确认报考信息,签订《江西省2017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四)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信息技术、逻辑思维和职业技能测试等总分150分。

(三)考试时间:

  

  

  

311

语文、数学

上午9001130

综合素质测试

下午14001530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预录取的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若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七、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 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或在学校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 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 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 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和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注意事项

227日~35

考生报名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36日~37

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38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310 

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311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316

成绩查询并公示拟录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322日 ~323

提前缴费确认录取

学校招就处、财务处

325

公布录取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43日开始

寄发录取通知书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415日前

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8月底9月初

新生集中入校

凭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八、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未被录取,可再次参加普通高考,对考生无影响。

十、联系部门及方式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邮编:344000

电话:18970410086      0794-8230086(传真)       QQ:800087277

网址:http://www.jxtcm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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