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15/1/9 17:49:00

2015北京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不同院系的招生要求,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申请-审核”机制和公开招考四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北京大学是一所包括文、理、医、工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目前有30多个招生院系在221个博士授予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详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博士学习方式见相关院系招生说明)。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4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

三、报名资格

1、报名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本校在读高年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3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410月下旬开始,届时详见博士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wsbm/)。交、寄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dtxx/35835.htm)。

五、提交报名材料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你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报考采用“申请-审核”机制招生的院系,还需要提交三年之内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

8、应届本科生申请直博,需要提交的材料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40665.htm)。

六、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审核”或公开招考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于“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直博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七、选拔方式

1、直博和硕博连读

全国具有推免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40665.htm)。

免试推荐直博生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直博生不参加10月开始的北京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

本校在读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2、“申请-审核机制

“申请—审核”分初审和复审两阶段进行,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

3、公开招考

采用公开招考方式选拔学生的院系,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进行。

初试定于201531415日,在北京大学校本部考试,考试为三门,第一天上、下午考试为专业课,第二天上午为外语,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科目为哲学,理科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八、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审核、考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在20154月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20156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博士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tjxx1/)。

 十一、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以及其它通过项目形式招收的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北京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博士生,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毕业生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十三、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审核、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十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系、所、中心)将通过网站公布其博士生招生的工作办法、审核程序、以及进入复审、复试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各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五、其他事项

12015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5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index.htm)。

2北京大学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若国家在201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94     

 

附一: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51354(校本部)、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校本部)、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grs.pku.edu.cn/zsxx/dtxx/35835.htm

 

附二:

采取不同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列表:


 

校本部采用“申请-审核”机制招生的院系: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心理学系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

哲学系

光华管理学院

法学院

社会学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艺术学院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深圳研究生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国家发展研究院

    教育学院

    交叉学科研究院

    工学院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分子医学研究所

    新媒体研究院


 

校本部采用公开招考制的院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

历史学系

考古文博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经济学院

信息管理系

    政府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人口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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