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1/4/15 9:22:00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党委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01 现代通信技术 3年 10
02 安全防范技术(集成技术与产品制造) 3年 18
03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年 10
04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年 10
0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20
06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12
07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10
08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10
09 跨境电子商务 3年 14
10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10
11 电子商务 3年 12
12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12
13 旅游管理 3年 20
14 应用英语 3年 12
15 应用日语 3年 12
16 社会工作 3年 16
17 艺术设计(新媒体与平面设计) 3年 18
18 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 3年 24
合计 250

无男女比例限制;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应用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应用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应用日语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和日语外,其它专业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5日(星期六):9:00—11:30语文

14:00—15:40数学

5月16日(星期日):9:00—10:40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日期 考生类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址
5月16日 (周日) 非艺术类 12:30-14:00 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满分100分)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14:30-16:00 应用文写作(满分100分)
艺术类 12:30-14:30 色 彩(满分100分)
15:00-17:00 素 描(满分10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在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政策:凡中等职业学校阶段三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有“2B+1C”及以上等级者,可免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本次报考我校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最高分计入录取总分。

(四)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考试成绩+两门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五)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六)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七)同分规则: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7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南翔小笼”资助育人企业奖学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党委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999002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cst.edu.cn

招生办官网:www.scst.edu.cn/ygzs

咨询电话:021-69990068/69990015

十七、其他须知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免职业技能测试政策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详见学校招生网站),经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职业技能测试,以本次报考我校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最高分计入录取总分。

(二)打印准考证: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职业技能测试》前5日内登录我校“阳光招生”网站(www.scst.edu.cn/ygzs/),在网页左下方“准考证打印”栏目中下载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健康安全承诺书: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职业技能测试》前14天登录我校“阳光招生”网站(www.scst.edu.cn/ygzs/),下载2021年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并于考试当天携带进入我校。

(四)2021年三校生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六)本章程由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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