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内蒙古发布2013年高考考生应考新规

2013/5/9 9:53: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5月8日从内蒙古招生教育考试中心了解到,经内蒙古考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2013年,内蒙古将往年的《考生考试须知》和《考生考试守则》整合为《考生考试规则》,目的是便于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准确地知晓高考有关规定和要求。

  新版《考生考试规则》相比往年有如下新规定和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手表,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以及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考试资料等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考试用中性笔、直尺、橡皮、文具袋由考点统一配发,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圆规、三角板、削笔刀等必需的考试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从重惩处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使用无线电作弊、替考、恶意破坏考场秩序、威胁侮辱贿赂考试工作人员、强行撕毁试卷或任意将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3年内一律不得参加任何教育考试。

  另据了解,为便于考场环境的整洁美观和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物品的处置,全区将统一配发标识考生信息的非考试物品暂放袋,考生带入考场的所有非考试物品均须装入此袋并放置指定位置。

推荐阅读:

院校推荐更多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2023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 31.2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