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向江西省人民政府发送《教育部关于同意南昌工程学院更名为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的函》,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南昌工程学院更名为江西水利电力大学。
函件中说,江西水利电力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1000人,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教育部要求,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月18日,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校徽正式发布。
据介绍,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曾先后隶属水利电力部、水利部,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学校历经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大专部、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江西水利专科学校、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成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4年恢复本科办学,更名为南昌工程学院。学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江西省“十四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是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是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农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