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招生网首页 >> 报考指南 >> 详细信息

上海考试院:5月所填高考志愿可申请撤销

2013/7/1 11:07: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问答。有撤销志愿需求的考生可于7月9日上午11:00之前申请撤销。

  考试院表示,5月中旬填报的志愿,在每一批次正式录取前所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申请撤销,7月下旬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不再受理撤销。撤销志愿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考生和家长[微博]签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及本人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钦州南路500号)办理。
  考试院提醒,考生必须在每批录取前提出撤销志愿才有效。志愿一旦撤销,5月份填报的志愿表中自申请撤销的批次以下志愿将全部被撤销,且不得参加相应批次征求志愿的填报,但不影响考生第二次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此外,志愿撤销后不能申请恢复。因而,考生在撤销志愿前一定更要慎重考虑。
  据悉,第一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9日上午11:00。第二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17日上午11:00。
  推荐阅读:
 
 

院校推荐更多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2023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 46.87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