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昨天出台。今年江苏省高校招生对两项政策实施“微调”:全面取消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同时在招生中明确增加异地高考的相关条款。
今年江苏省取消了高校选择性招生权,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招生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
同时,今年的招生意见明确了异地高考考生报考的两项要求: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具有高考报名资格。
此外,江苏省今年对“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照顾政策”考生除了往年符合优录资格的考生外,今年增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等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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