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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3年高考:高校不能擅定男女录取比例

2013/5/8 9:44: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5月7日,新疆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首次明确要求高校招生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自治区招办主任孙红新说,今年在新疆招生的高校有关专业招生要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或者提高对女生的录取要求。另外,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规定同时要求,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规定还增加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志愿设置,对烈士子女照顾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等。孙红新介绍说,今年新疆区专门针对自主选拔考生增加自主选拔录取填报志愿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设在本科一批次前,今年我区已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一个相应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选报6个专业;今年,烈士子女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由去年的增加10分调整为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另外,新疆区今年明确:区内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与普通本科同批次录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安排在专科零批次录取。“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范围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

  据悉,自治区2013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3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今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9日,高考结束后将组织网上评卷工作,评卷教师中的高中教师所占比例应达40%。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前全部结束。

  据统计,今年全区共15.87万余名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报考人数较去年增加0.4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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