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体育尖子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将于6月13日-15日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对有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凡申请今年体尖生加分的考生,须是在2010年9月1日以后参加以下三类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一,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限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批准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年度单项体育比赛,不含分区分站赛,且符合我省规定的享受体尖生加分的27个体育竞赛项目)取得前6名。
第二,在全国性体育比赛,以及经省教育厅、体育局批准举办的省级中学生、青少年比赛的以下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体尖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艺术体操、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健美操、定向越野、无线电测向。
第三,在市(州)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市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游泳比赛中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体尖生。
需要注意的是,在四川省体育尖子生加分的27项体育竞赛中,每个项目每年度只认定列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竞赛计划的省中学生、青少年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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