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报考两个原则
假设平行志愿需要报考五所院校,您所拟报的A,B,C、D、E五个平行志愿院校,需要遵守的原则是:A,B,C、D、E五所学校的顺序,一定是按照考生喜爱的院校的顺序来报考。也就是说,考生最想去的是A,次想去B,再次是C、D、E,按照这样的顺序来填报平行志愿。因为一般情况下,我们最想去的院校,通常都是分数最高的。
拿河北的报考来举例,如果您平行志愿选择了北京的A、B两所大学、河北的C、D大学以及其他地区的E大学,您最想去的一定是A、B大学,其次是C、D大学,最后才是E大学,可能往年E大学往年的录取排名是10000名,D大学往年的录取排名是13000名,但是您还是应该将D放在E前面。
这时候,就有家长问了:那这样,我如果D大学进不了,E大学不是更不可能录取我吗?
确实,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建议家长将E大学换成另外一所往年录取排名比13000名低的F院校。
如果家长实在是找不到F院校了,鉴于报考志愿的不确定性, E大学今年录取排名也有可能会下降到D院校的排名后面,因此,我们还是建议家长将E志愿报在D院校后面。
这也就是我们给家长提出的第二个原则,志愿不要为空。
您实在找不到五所合适的院校报考,而且在下一个批次有比较好的院校可以选择,您也应该选择一些您愿意去的,但是可能录取排名比您的排名要高的院校,这也是给您自己多增加一些机会。
其实,上面两个原则对于任何平行志愿,比如小平行,都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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