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考生:
您参加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实践考核的时间安排如下表,请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如迟到半小时,不得进入课室或实验室,也不予补做实验,作旷课处理,需重新交费才安排下次重做。
凡尚未报名的学生,请携带合格成绩单于3月13日16点前到继续教育学院707自考管理中心报名,六楼财务室缴费。实验当天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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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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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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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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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6日(8: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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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土木与交通学院大楼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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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①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实验,并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② 按规定时间不能前来做实验的考生,请提前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需重新交费才安排下次重做。
③华南理工大学学者楼及第三招待所可提供住宿,联系电话分别为:020-87113400/020-87113537。
④华工自考办联系电话:020-87113415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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