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资讯 3月19日,本报刊发消息《我区取消114名考生2013年高考报名资格》,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据了解,经自治区教育厅等多部门研究决定,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愿意回原籍参加高考的,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相关省区解决报名问题。同时,相关地区政府还将协助因考生落户买房的家庭办理退房等手续。
据了解,在2013年高考报名工作中,乌兰察布市丰镇等地违规为涉嫌“高考移民”考生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经多方核实后,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合发文,取消了114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的报名资格。3月25日下午,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等招考委成员单位及有关盟市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决议结果为坚持已经公布的2013年、2014年高考政策不变。同时,对于114名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我区将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其解决遗留问题。愿意回原籍参加高考的,需在4月1日前提交申请,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相关省区解决报名问题;因考生落户买房的家庭希望退房,并于3月26日10时前在相关旗县教育局提交申请的,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办理退房手续。
另外,对于2012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因购房全家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手续的现高二学生,如果在2013年4月5日完成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而且之后在户籍所在旗县中学连续实际就读至2014年6月,同时在我区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课程的考试,可以在我区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其他考生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严格按照已经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2023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
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