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6日召开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河北2013年高考录取中允许增加分值的项目基本确定,分为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项目两部分,因工牺牲军人子女可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关于优秀回国人员子女、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子女的照顾问题,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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