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将于3月11日至13日(逾期不予补办),接纳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
2012年底,辽宁异地高考方案出台,规定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条件者即可在辽宁省报名参加2013年高考。根据辽宁省相关规定,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葫芦岛报名参加2013年高考,需要具备《关于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辽宁省高考报名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葫芦岛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除外)。
报名基本条件为:在葫芦岛市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葫芦岛市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葫芦岛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至13日(逾期不予补办)。报名时须交验四类证明材料,具体为由考生填写并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3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组织报名的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考生本人签写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
报名时,随迁子女考生要由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确认本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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