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招收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保送生条件请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三条报名方式
(一)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及填报专业志愿(附件)。(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8日)
(二)报名材料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个人陈述(手写,8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
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第四条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学生即获得笔试和面试资格。
(二)笔试
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时间:2013年3月2日
理科生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科生、外语类考生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提示:外语类保送生请在学科类别选择文科。
地点:各省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
(三)面试
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外语类保送生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外语口试。
信息学竞赛获奖者还须参加上机测试(基本程序设计水平测试)。
(四)预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预录取专业,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第五条相关说明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送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于2013年5月寄发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五)医学长学制专业不招收保送生。已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六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2年12月14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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