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生办公布了我省高考相关特殊考生的加分照顾政策。陕西省规定,符合条件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调档线下延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政策。考生如符合多项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即最多可获得加10分投档的照顾。
陕西省规定201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相关照顾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陕西省招生办再次明确表示,从2014年起,取消奥赛及相关比赛获奖者,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调整为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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