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暑期临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开封市实际,现就今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7月14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普通高中均于9月1日(星期三)正式上课,教师8月28日上班。
幼儿园、职业学校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安排执行。
二、暑假工作安排
(一)做好学期末工作总结和新学期计划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完成教学计划,组织做好期末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总结、校产管理和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总结工作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反映学校工作的特色和成绩。要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等,确保新学期起好步、开好头。
(二)规范假期行为
1.科学布置暑假作业。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 有关“双减”工作规定,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难度,鼓励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防止将学生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2.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和炒作高(中)考“状元”。各县区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辖区学校、教师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 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高、中考结束后,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炒作高(中)考升学率、高(中)考“状元”。
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巩固治理成果。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在暑假前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 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提请市场监管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暑假期间是学生流失的高发期,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家校联系制度,组织广大教师利用署假时间进行家访,对以往掌握的有辍学风险的,家庭困难、单亲、残疾、留守等特殊学生群体重点进行监控。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学校同家长之间的沟通,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四)丰富假期生活
各县区及各中小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生成个性智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 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研学旅行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 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学校将课后服务延伸至暑假期间,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操场等场所设施,为学生提供暑期自主学习、阅读、体育运动及其他兴趣活动场所。在密切家校联系,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学情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暑期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暑期课后服务情况。
(五)做好安全工作
1.做好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利用散学典礼和家长会,对全体学生和家长开展“暑期安全学堂”专题教育,重点是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掌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雷电、防洪水、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饮水安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与非法活动,不到营业性网络场所上网,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对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师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做文明市民、文明学生。要求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手机,要求家长对孩子上网进行有效监管与指导,切实提高学生对暴力和淫秽色情信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暑假中各学校和班主任要持续通过电话、校信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教育、引导家长在假期期间依法履行好监护职责,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加强安全监护,重点防范学生溺水。
2.强化风险防控。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整个校园特别是校园重要部位进行一次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全面检查,不得走过场,应付了事。要利用假期时间,对发现的隐患,尤其是危旧老化校舍和电气设施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开学前完成。假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学校确需在暑期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严格遵循上级有关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驻局纪检监察组批准,并提前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购买专险、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要精心安排,确保师生安全。严禁组织到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地方活动,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防范,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要求和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坚决杜绝非正式人员代班、替班等现象。严格落实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 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含附件)和《关于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汴教体安〔2021〕6 号),对于工作措施未落实,该请示、报备而擅自行动的,因渎职造成责任事故者,将严格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
三、其他要求
各县区及各学校要在暑期结束前认真谋划并切实做好新学 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学校(园)值班制度。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在开学后组织开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检查结果报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
河南省各省辖市中小学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