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高考生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历年分数~
已全部就位!
还等什么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江西省2020年
高考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
学校历年录取分数线
填报时间
7月29日9时--8月2日17时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报考代码
8635
填报地址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http://www.jxeea.cn/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各省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学校介绍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职院校,地处赣西历史文化名城、月亮之都宜春市,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设有九个二级学院、开设45个专业,其中护理、学前教育、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会计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护理、学前教育专业为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生,在校生1.7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74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70人。
校园美景
学校秉持“代天工以立人,开万物以昌黎”的办学宗旨,确立”深融合、创特色、铸品牌”的办学思路,深化教学改革,聚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近三年来,教师获全国教师教学能力国家级奖励表彰49人次,获省级奖励表彰255人次;学生在护理、学前教育、医学检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励68人次,省级奖励530人次。“宜职众创空间“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新校区鸟瞰图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行“1+X”培养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建立了全国范围的实习就业网络,毕业生就业率为98.63%,学校连续九年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重视对外合作交流,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是全省首批开展招收国外留学生的高职院校,2019年已招收马来西亚留学生。
新校区图书综合楼效果图
学校先后荣获第五批全国民族 团结进 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江西省人才工作示范点、江西汽车流通业产教融合十佳高职院校、是中德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优势及特色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江西省唯一合作院校
●国家骨干专业: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学前教育、会计
●护理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首批示范专业”
●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护理、学前教育
●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7万余人
那么
我校招生章程具体是什么呢
快和宜小职一起来看看吧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新校区教学楼透视效果图
第一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一条:我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代码(国标):13424。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主管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新校区食堂透视效果图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学费
第三条:江西省教育厅下达招生总计划,我校根据实际办学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并上报江西省教育厅。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
新校区大会堂透视效果图
第三章 录取条件
第四条:我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当年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考生还需取得本省专业考试合格证;
三、身体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新校区风雨操场透视效果图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条: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七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八条:各专业均文理兼招。
第九条: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进校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专业合格,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盲。
第五章 奖学及助学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年8000元;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年5000元;设立国家助学金,获资助者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学期1000元;特别困难学生可同时获得学校困难补助或“一对一”帮扶。特困生可在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
邮编336000
招生工作处办公电话0795—3203236
传真0795—3203019
学校网址http://www.ycvc.j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