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春考工作要把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2020年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总体框架保持不变,仍然保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模式,对填报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经春招试点院校协商一致,并报市教委批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此方案仅在2020年春招中执行。
原定于2月15日开始的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网上咨询延期至3月初开展,后续相关工作相应延期;原定到高校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等工作方式进行调整。
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2月28日前 | 各院校公布修改后的春季招生章程 |
3月7日9:00-15:00 | 春招网上咨询 |
3月9日前 | 各院校公布资格审查办法 |
3月9日9:00-22:00 3月10日8:00-16:00 |
考生网上填报春招志愿 |
3月12日前 | 各院校公布各专业入围资格线 |
3月13日-22日 | 各院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
3月23日-30日 | 各院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3月31日-4月2日 | 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具体步骤按市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
4月3日 | 各院校开始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
《本市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调整方案》全文如下:
根据近期中央、教育部、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指示,最大程度保护本市广大考生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经春招试点院校协商一致,并报市教委批准,决定对本市原定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一、原定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方案要义
根据原定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方案,主要的操作步骤是:
1. 由市教育考试院于2月15日组织各招生院校开展春招网上咨询活动,并组织考生于2月17日、18日网上填报春季高考招生志愿;
2.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产生和公布各专业校测资格线,并组织入围考生于2月29日、3月1日到校参加校测;
3. 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于3月11日至13日到相应院校进行专业信息登记;
4. 所有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确认完毕信息后,各招生院校完成录取工作,并上报录取数据。
二、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方案的调整要点
上海春招模式经数年实践,已经深入人心,得到考生和高校一致认同,且相当一部分考生已经在按照原定模式进行各项录取准备,故调整方案主要考虑根据防疫要求调整相关工作。
调整要点如下:
1. 原定春招模式的总体框架基本维持不变。除延期和改变防疫要求不允许的环节做法外,总体框架基本维持不变。即考生仍可填报两个独立志愿;优秀者仍可获得两个录取机会,并择一确认。
2. 所有工作环节均做适当延期。各环节延期时间约三周左右。
3. 校测和录取环节做到不举办聚集性考试。各招生院校 仍然保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模式,对填报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此方案仅在2020年春招中执行。 录取过程中,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取消考生到校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确认的做法。
三、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
1.2 月28日前,各院校公布修改后的春季招生章程。
2. 原定2月15日进行的春招网上咨询,延期到3月7日进行。市教育考试院于3月初在“上海招考热线”公布具体咨询办法,并通过各区招办、各中学通知相关考生关注。
3. 原定2月17日、18日进行的志愿填报,延期到3月9日、10日进行。填报方式仍为网上填报,各区招办、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心理关怀和志愿填报指导。
4. 原定2月19、20日进行的各招生院校公布自主招生校测资格线、校测时间和地点,延期到3月11、12日进行。各招生院校只需公布入围资格线(即原自主校测线),因校测环节不再进行,故不再公布校测时间和地点。
5. 原定2月29日、3月1日进行的各招生院校自主校测不再进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以150分计入,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6. 原定3月4日进行的各招生院校网上公布自主校测成绩延期到3月23日进行。内容由自主校测成绩改为录取资格审核结果。
7. 原定3月4日至10日进行的各招生院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延期到3月24日至30日进行。
8.3 月9日前,各院校公布资格审核办法。
9. 原定3月11日至13日进行的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到相应高校进行专业信息登记工作,延期到3月31日至4月2日进行,并取消到校信息确认登记做法,改为网上确认。
10. 原定各招生院校3月13日起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延期到4月3日起进行。
咨询电话:021-3536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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