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426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我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制造业产业工人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学历未达标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试点招生,招生计划共1645人。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800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教学点 合作中职学校 |
001 |
学前教育 |
400 |
3年 |
5250 |
校本部独立开展试点 |
002 |
学前教育 |
400 |
3年 |
5250 |
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幼儿师范学校) |
3.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245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教学点 合作企业名称 |
003 |
工业设计 |
30 |
3年 |
6410 |
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 |
00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0 |
3年 |
6410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00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5 |
3年 |
6410 |
东莞信宝电子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006 |
护理 |
30 |
3年 |
6410 |
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东华医院 |
007 |
物流管理 |
30 |
3年 |
5250 |
东莞德邦货运有限公司 |
008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30 |
3年 |
5250 |
广东舞星集艺术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星舞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清远市丽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顺德区北滘镇麦迪富艺舞蹈培训中心 |
3.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600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教学地点名称 |
教学地点地址 |
009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 |
3年 |
10000 |
东莞市虎门东林培训中心 |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37号华联商务中心二楼 |
010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3年 |
5250 |
东莞市南城名门培训中心 |
东莞市南城区新基大道7-101号 |
011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3年 |
5250 |
东莞科技进修学院 |
东莞市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 |
012 |
工商企业管理 |
40 |
3年 |
5250 |
东莞市石碣学苑培训中心 |
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东路134号 |
013 |
工商企业管理 |
40 |
3年 |
5250 |
东莞市虎门东林培训中心 |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37号华联商务中心二楼 |
014 |
会计 |
50 |
3年 |
5250 |
东莞市南城名门培训中心 |
东莞市南城区新基大道7-101号 |
015 |
会计 |
50 |
3年 |
5250 |
东莞科技进修学院 |
东莞市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 |
016 |
会计 |
40 |
3年 |
5250 |
东莞市石碣学苑培训中心 |
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东路134号 |
0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3年 |
6410 |
东莞市南城名门培训中心 |
东莞市南城区新基大道7-101号 |
01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3年 |
6410 |
东莞科技进修学院 |
东莞市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 |
019 |
商务英语 |
50 |
3年 |
5250 |
东莞市南城名门培训中心 |
东莞市南城区新基大道7-101号 |
020 |
商务英语 |
50 |
3年 |
5250 |
东莞科技进修学院 |
东莞市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 |
021 |
商务英语 |
40 |
3年 |
5250 |
东莞市石碣学苑培训中心 |
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东路134号 |
二、培养方式
1.教学地点:高职院校、校外教学点、企业、中职学校。由教学地点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2.学籍管理:高职院校。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重要提示: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已录取考生。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高职扩招高考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00至30日17:00。
1.领取高考考生号:拟报名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待东莞市教育局公布)。
2.网上预报名: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1)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幼儿园在职教师、医疗机构在职员工、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等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
(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9月26日9:00至30日17:00。
1.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
2.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及其他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3.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幼儿园在职教师考生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及其他在岗职工考生资格由所在单位组织审核,报考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资格由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其他类型考生直接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三)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9月26日至9:00至10月8日17:00。
我校在以上时间段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上交复印件即可),一经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
1.复核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A202/A211。
2.考生需递交复核材料(可由推荐单位收齐后统一交给我校招办):
(1)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签名加盖推荐审核部门公章;
(2)广东省2019年高职扩招高考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3)学历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5)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
(6)现代学徒制考生与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7)申请免试录取考生,需填写免试申请表格,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对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将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我校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
四、考核方式、测试时间及测试费用
(一)考核方式
入学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合并同卷进行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
2.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免试申请表》,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到对口专业,免试人数纳入专业计划数。
(二)测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0月19日上午9:30-11:30,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测试费用
免费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
2019年10月23日-25日,具体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视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而定。
(二)录取原则
1.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测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2.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3.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若考生服从调剂,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在测试专业的对口专业大类进行调剂。
4.通过第二批高职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得转到我校本部相同专业班级。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测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注册与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于12月上旬由我校统一发放。
2.经我校第二批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第二期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月26-30日 |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
9月25日-10月8日 |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学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复核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A202/A211。 |
10月9-10日 |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
10月20日前 |
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
10月22日前 |
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
10月23-25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
10月28日前 |
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
12月上旬 |
学校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 |
备注: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及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拟于11月份组织开展,具体工作日程另行通知
七、招生联系方式
电 话:0769-23306889、23306887(传真)
微信公众号:东职院学生处,我校各类录取情况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招生咨询QQ群:39793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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