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考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一、总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管理体制,遵循科学、公平、安全、准确、规范的原则,贯彻“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方针,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统一评卷。为进一步规范专业省统考工作,使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省级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招办下设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
1.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
2.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省统考的命题、制卷、试卷发放管理等工作;
3.指导与协调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的考务工作;
4.专业省统考的评卷组织与管理工作;
5.专业省统考的成绩统计、考生的分数复核等工作;
6.对违纪舞弊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等。
(二)考区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以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为考区,成立考区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副主任,负责以下工作:
1.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专业考试实施;
2.考点的选定、考核工作;
3.考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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