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
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二、招生办法: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专业测试情况,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三、资格初审及测试:
试点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本人表演视频等材料,组织专业领域专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高校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四、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高水平艺术团录取一般不低于高校在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此类考生不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0%。2020年起这一优惠也将取消。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试点高校应将“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调整为在有关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每所高校的X分应为唯一确定正数值)。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低于有关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五、高水平艺术团管理:
高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试点高校要针对艺术团学生专门制订艺术团培养方案,将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六、2019年变化
1.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再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2.2019年高校录取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人数将由2018年不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降低到10%。
3.2020年起对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的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优惠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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