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实后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将从12月17日持续至12月31日,督查组对部分高校进行重点督查,其他高校采取抽查或自查的形式进行。以下是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复查方案制定是否科学有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是否规范等。
2.基本信息核对。高校对新生本人与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的比对情况;新生信息卡(学籍卡)的填写、考生电子档案照片的张贴和复查监督举报电话公布等情况。
3.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新生报到后,高校组织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的测试情况,对艺术和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的复查情况。
4.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高校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情况。
5.身体健康复查。高校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复查情况。
6.其他。高校是否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是否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是否存在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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