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蓝印户口考生,区招办须按本市有关规定审查其原户口簿、蓝印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高中学籍学历是否符合条件。重点审查蓝印户口的审批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持有“城市建设增容费”票据、应届毕业生学籍是否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资格审查结束后,区招办将本区全部持蓝印户口考生的情况进行汇总,交由有关部门复核。
对随迁子女投靠落户后取得常住户口考生,其资格审查按照本市正式常住户口考生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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