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教育部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总体部署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安排,现就组织开展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在教育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督导局指导,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中国研究生》杂志承办,新华网、光明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等提供媒体和技术支持。
二、创建目标
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面向全国高校,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产生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辐射带动全国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开展。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创建标准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1.高校研究生党支部是落实研究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基本单位,是党组织团结引领广大研究生的重要阵地,是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任务、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战斗堡垒。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2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广大研究生、促进研究生学习科研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近三年来(指2015年8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作用发挥、思想引领、党建工作、基层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影响,产生良好反响,获得省级(含)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织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2. 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创建标准:
(1)教育有力。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研究生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管理有力。发展党员、党员培训、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研究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落实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稳妥有序。
(3)监督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监督研究生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教育引导等措施有效运用。
(4)组织有力。最大限度地把研究生组织起来,引领带动研究生投入学习、科研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5)宣传有力。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研究生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6)凝聚有力。善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组织引领研究生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
(7)服务有力。常态化了解研究生困难诉求、倾听研究生意见建议,研究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1. 参加争创活动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2. 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业成绩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崇尚科学,遵守学术道德,科研成果突出。
(3)带头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推荐(2018年8月至10月)。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高校(含部委属高校)做好推荐工作。各省要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9月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yjsdjsc@cdgdc.edu.cn。
参加创建高校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3)、《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4),并上传党支部、党员事迹通讯报道素材(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字数在3000字以内,后期若因宣传需要公开登载、展示,不再另行征求推荐对象意见),自主选择上传党支部、党员事迹的PPT、照片、H5页面、3分钟视频等材料。同时,推荐本校党委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1人担任评审专家,在线填写《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5)。
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对本省推荐材料、评审专家推荐表进行审核把关,通过高校思政网工作平台在线生成各项材料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审核确认并按要求上传至高校思政网“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
(二)专家评审(2018年10月至11月)。经过专家评审、审核认定等环节,确定入选对象名单。
(三)结果公示(2018年11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中国研究生》杂志、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开设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专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实名举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取消相关单位(人员)创建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结果公布(2018年12月)。发布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正式入选名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研究生》杂志、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是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推荐方案,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等工作。要以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炼、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身边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六、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郄兴丽,010-82378810;高扬,010-82378711。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西绕加措,010-58581696、13088779366;程曦,010-58581032,15996312164。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孙禄,010-66097661;尹龙飞,010-66096689。
附件:1.各省(区、市)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
5.评审专家推荐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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