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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2018/4/15 16:20: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0日-12日。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考程安排

  2018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考程与往年没有变化。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程各60分钟;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考程各60分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与山东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结合,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上台实验操作。

  体育与健康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90分以上为A等、89-75分为B等,74-60分为C等,59分以下为D等。

  三、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不及格考生申请重考安排

  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中成绩不及格的,可以申请重考,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重考成绩卷面得分超过60分的按照60分计算,卷面得分仍不足60分的按实际得分计算。已经在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卷面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的,不允许重考。未参加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四、听力残疾学生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工作安排

  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可以认定为听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经审查合格,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的考生,5月15日前需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提报有关申请材料。

  免外语听力考试学生的外语分数(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学生的分数(成绩)=学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

  五、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有关情况

  市教育局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直、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济军基地实验学校招生;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属初中学校招生;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六、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安排

  (一)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同步填报。4月6日-8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6月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招生计划;7月中旬,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7月底,公布缺额计划;8月初,在网上填 报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填报方式和有关要求参照《东营市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二)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市教育局、东营区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济军基地实验学校考生公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可从市一中、市二中二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填报,第二志愿可选择市二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市二中的,不填报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民办学校的考生,既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到所报考学校报名;其他报考民办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到所报考学校报名。

  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原则是: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其中市二中录取时,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

  若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数量完不成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各民办普通高中组织考生二次报名,按照上述原则和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七、有关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为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18〕15号),明确了自主招生的学校及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方式、组织时间、录取办法等。2018年,市一中、市二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等9所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18〕15号)组织自主招生。各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2018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具体比例由各学校自主确定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准。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自主招生采取初中学校推荐和高中学校组织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和测试工作均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须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通过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义务教育毕业资格;其录取标准由高中学校自主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成后,各高中学校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一办理自主招生录取相关手续。

  八、有关普通高中学校指标招生工作安排

  2018年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继续执行2017年指标生资格条件。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即2017年3月15日前转入并实际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学校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

  2018年,将市一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等8所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80%(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

  继续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录取分数线最高的学校和最低的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大于40分的录取原则。

  继续实行将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与指标录取人数挂钩的政策。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少于2018年3月15日学籍人数的,除流动人口子女回原籍报考(以主管教育部门出具回原籍报考证明材料人数为准)外,按照减少人数的50%扣减该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扣除的招生指标纳入统一录取指标中。这是加强初中学校防辍控辍工作的措施之一。

  各初中学校是指标生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各学校取得指标生资格考生的名单要具体到每个班级,经班主任、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校长签字确认,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定并作为指标录取的依据。主管教育部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经主管教育部门核查或群众举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由主管教育部门取消相关考生指标生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九、特殊考生加分录取政策

  2018年,继续执行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东营市户籍、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的女考生,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等特殊考生加分政策。特殊考生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参加录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军人子女”需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交东营军分区政治部核准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依据实施细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予以优待。

  十、关于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若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数量完不成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各民办普通高中组织考生二次报名,并按照录取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十一、关于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安排

  4月6日-8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各县区中职学校专业特点自主选择。

  6月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招生计划;7月中旬,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7月底,公布缺额计划;8月初,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填报方式和有关要求参照《东营市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初中学校负责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供便利条件,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打印志愿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汇总、留存。

  报考职业中专学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由有关职业中专学校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须到有关职业学校确认具体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若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满额,根据考生第二志愿学校计划缺额情况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十二、关于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安排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市教育局按照核发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名单和学生报到佐证材料(缴费票据存根、学生录取通知书以及家长到校签字确认表格),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学籍注册。各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31日前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市教育局报送未报到学生名单,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特别提醒:市教育局核发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名单是高中学籍注册的依据,凡市教育局未核发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未加盖东营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凡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市外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未达到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入学或转入学籍;凡市域内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未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一般不得接收入学或转入学籍。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高等职业(师范)教育院校、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学籍注册。新生报到后,录取学校将组织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十三、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要求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学生,不得超出学校合理规模和班额要求招生,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

  按照教育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人籍合一”的要求,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学生跨校借读,严禁空挂学籍。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8327670

  市教育局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319928

  市教育局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咨询电话:833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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