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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半放学?每个接不了娃的妈背后,都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2018/3/19 9:11: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近年来,不少地区的小学放学时间都提前到了下午三点半左右。本来出发点是想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政策,却给孩子和家长带来了不少困扰:孩子三点半放学、家长五点半下班,由于作息时间不匹配,家长没法接孩子,成为成长中的烦恼。“三点半现象”也成为年轻父母和整个社会关注的难题。

“三点半”难题背后的时代困境
  90年代好政策催生21世纪新问题
  有些家长质疑中小学下午三点半放学是在推卸学校责任,将学校的教育责任转嫁到父母身上。其实三点半放学,追根溯源,也是多年前家长呼吁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结果。
  1990年6月4日,国家教委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大学不超过10小时。于是,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逐渐成为学校的“常规”。
  政策出台时,社会环境与现在不同,家长工作的地方和孩子上学的地方,都离家不远,路上也没有这么多车,孩子们放学后可以自己走路回家,三点半放学并未给太多家庭造成困扰。教育小新也确实在小学期间,享受过很长一段快乐的放学时光。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家长和孩子分别要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上班、上学的时候,孩子和家长的生活时间差异越来越大,原本的好政策逐渐显现出了时代问题。
  个性化需求背后是对教育的高度期待
  对于三点半放学后的课后时间怎么用,不同家庭有不同选择,有些家庭有能力把孩子接回家,有些家长希望孩子能留在学校完成作业,有些家长则倾向于给孩子报兴趣班培养才艺……家长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越来越高,同时也对课后班的质量有了更高期待。
  为了解决“三点半”难题,很多省市的中小学都推出了不同类型的课后服务。但是,教育小新发现,也有地方出现了学校“课后班”报名者寥寥的尴尬现象。
  北京的黄女士表示,北京刚刚实行“课后一小时”政策时很多家长都为孩子报名了,但是家长们慢慢发现孩子在学校多待的这段时间里,收获很有限。“上一年的美术学的是涂色,这一年还在涂色。”黄女士说。黄女士希望课后一小时能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而不是“看孩子”。
  “三点半”难题也催生了大量提供课后服务(托管)的机构,良莠不齐。最让北京妈妈马阳(化名)担心的是,很多校外托管、培训机构收费高但并不靠谱。“因为班上都是混托,不同孩子在一起矛盾多,而且托管班教师的水平没学校教师好,有时会给孩子一些误导,不放心。”
  个性化需求多、对优质教育的渴望,成为“三点半”难题面临的一大挑战。
  系统工程还需社会合力
  中国家长对教育的需求早已过了“把孩子帮我看管起来就行了”的阶段,他们不仅需要有人帮自己看孩子,同时还要给孩子有质量的教育。解决“三点半”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原因,需要多方合力来完成,不能把所有包袱甩给学校。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校长马恒燕认为,“三点半”现象既是家长工作与学生在校学习的作息规律有冲突造成的,也与很多社会因素、环境因素有关。解决“三点半”难题,“应聚集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力量,以孩子为中心,着眼于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个性培养。”没有校内托管条件的,如果家长能陪伴的话,“还是鼓励把孩子接回家去,家庭比较近的还可以让同龄孩子结伴活动。亲情、友情,是填补‘3点半’空档的最好选择。”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校长刘林表示,“三点半”教育不能一刀切,应该因地制宜,可以把闲置的职业教育资源利用起来,将其改造为“职普融合”型校外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生活技能教育、美育、体育等课外培训。即便是采取购买校外服务的形式,学校也不能做甩手掌柜,要应适当引导,协助保证活动高效、有序地开展。
老师劳动时间加长,负担加重,怎么解?
  小学生普遍下午三点半放学,那老师是不是也下午三点半就下班了呢?
  当然不是!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法律上来讲,老师也是8小时工作制。每天送走学生后,老师还要进行备课、批改作业等工作,正常情况下也要五六点下班。算一算,已经超过8小时法定工作时间了。学校提供“三点半”教育后,教师只能在五六点送走孩子之后,再加班备课、批改作业,无疑延长了老师的工作时间,加重了老师的工作负担。老师的家庭孩子,谁来照顾?
  北京某小学老师郭银(化名)所在学校每天下午3点半放学,但约90%以上的学生并没离开学校,而是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后1小时”课堂,包括魔术、冰球、机器人、舞蹈等内容,“这些都算是兴趣班,学生自愿参加,无需交任何费用。当然,教师放学后就要来带兴趣班,完全是‘义务劳动’,不算工时,无任何补偿,有些年轻教师为了增加资历愿意来上课,但有些老师自己有孩子和家庭需要照顾,就有困难。”郭银所在的学校也曾为解决学生托管问题,引入外聘教师、培训机构来上兴趣班的课,“但第三方流动性大而且教学质量不如本校教师,为了学校、学生的长远利益,本校的教师有的还是愿意来上课,而这无形中也增加了教师的压力。”郭银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十二中校长李有毅建议,有能力的学校可以尽量组织校内托管,“但这需要齐全的配套,比如师资。教师是教育的‘最后1公里’,我们要鼓励有兴趣有意愿的教师去带兴趣班。”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校长刘林表示,解决孩子“课后三点半”难题,应该以不增加在校老师负担作为前提。刘林经过调研后发现,多数中小学教师的负担已经很重了,解决“三点半”问题,要为家长减负,为学生减负,但也要注意不要给教师加压增负。他建议,应该把三点半以后的教育与正常课堂分开,不应该使其成为课内教学的简单延伸, “不应该使其成为现有教师的额外负担”。
“三点半”课后服务,成本由谁分担?
  学校额外为学生提供几个小时的课后服务,无论是学校自己组织,还是联合民间力量,亦或是购买社会服务,都涉及钱的问题,这钱到底该由谁来出?成本由谁分担?
  各地在近一年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不同的路径,北京、成都等地构建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以北京为例,北京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由北京市财政出钱给予补贴,每个学生每年补助700元到900元,政府每年投入5亿元。
  教育小新在后台留言中看到,不少网友都持有“支持学校主办,家长愿意买单”的态度。
  @苗圃13948516997就表示:“给老师增加的负担可以给老师增加工资作为补偿,也可以考虑向学生收取一些费用,这样可能是很好的解决方案。”
  可是,学校并不能随意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正)》规定,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学费、杂费,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第四十九条规定: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家长愿意出钱,学校却不能收,按照现有的规定,教育经费又不能用在“三点半”服务上,这是困扰学校的一大难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史家小学教育集团校长王欢表示,她期待国家相关部门能联合出台切实解决“三点半”问题的支持政策。比如,让公立学校的教师能名正言顺地拿到补贴,能心甘情愿、有积极性地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留在学校照顾孩子。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认为,需要给学校一定自主权,解放思想,打破在经费使用上的清规戒律,激励学校把好事做好。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十二中校长李有毅建议:“我们既要鼓励有兴趣有意愿的教师去带兴趣班,同时也要在工资上给予倾斜。”
  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湛涛表示,解决小学生“三点半”难题的有效办法是允许学校收费办托管班。学校归教育部门管理,被允许收费办托管班后,学校的课外托管行为,无论是收费还是服务都会处于教育部门的有效管理下。学校办托管班能有效解决学生放学后的安全问题,设施达标、师资规范、校内托管的收费也比校外培训机构低得多,这样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校长马恒燕建议,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根据各地各校情况,因地制宜地通过学校、社区、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方案,解决“三点半”难题。
三点半之后,学生安全由谁负责?
  师资和经费解决了,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就是安全责任和风险指数。
  3点半之前,是孩子在校学习的时间,这个责任是学校的。3点半之后,是孩子在家生活的时间,这个责任是家长的。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各种形式的“三点半”教育,是不是“三点半”之后的责任也应该由学校来承担了呢?
  天津市河西区某小学的校长就曾这样表达过:“也不是因为免费,老师就不愿意看孩子,主要是怕孩子出现安全问题。”许多家长认为,只要孩子在学校出了事,学校就必须要负责。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校长刘林表示,“课后三点半”的活动需要在家长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对于学生安全问题做好合理约定。“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来探索这个问题,这样一来学校也可以放开手脚;否则的话,安全的‘紧箍咒’套在脑袋上,学校只能将这一时段的教育局限在了教室内。”
破解“三点半”难题,各地有高招
  对于“三点半”难题,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2017年初,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解决这个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年来,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有25个省已经下发了通知,制定了符合各省实际的政策措施。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摸索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法。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部长通道”上介绍:接下来要做的,一是总结成功经验加以推广,二是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三点半难题涉及的相关政策问题。
  各地有哪些好经验呢?教育小新整理了一些地方的探索,供大家参考。
  北京:政府购买服务,每个学生每年补助700到900元
  北京市教委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课外活动计划。从2014年起,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13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购买服务102项,总值9700万元,涉及10个区的101所中小学的学科教学改革,覆盖学生4万余人。北京构建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每个学生每年补助700到900元。
  上海:2017年秋季学期起恢复“晚托班”
  自2017学年开始,上海市教委就在全市小学逐步试行放学后“快乐30分”活动,供学生自愿参加,一般每周安排四天,每天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快乐30分”结束后,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继续提供看护服务,并鼓励适度延长放学后看护服务时间。秋季学期起,上海恢复“晚托班”。此外,上海还明确规定,参与学生课后服务的老师在绩效工资方面给予倾斜。
  天津: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中小学要在开展素质拓展课外活动之外,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17:00结束,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学普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但是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南京:率先实行“弹性离校”制度
  南京于2017年率先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即到了放学时间孩子可以弹性离校,学校做出安排进行托管。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说,最近一南京媒体对1万人的抽样调查表明,对这一制度的赞同率达98.8%,现在还有其他几个城市都在调研酝酿实施这一制度。
  山东:多元主体参与破解学生托管难题
  山东建立了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青岛等地“以学校家委会为主导、学校参与配合”,依托学校的场所和设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包括由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轮流担任志愿者、学校派出教师或学校干部给予指导和配合,由学校教师或退休教师及家长共同配合担任志愿者进行免费托管,由第三方收费托管等具体形式。
  包头:课后服务政府买单
  2017年起,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和特殊教育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经费政府买单。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和艺术及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组织参加校外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同时,要求各校坚决禁止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各级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指导、监督和跟踪检查工作。
  杭州:首推免费晚托班,一直到傍晚5点
  2017年年底,杭州滨江区4所小学首推免费晚托班,一直到傍晚5点,运行成本全部由财政负担,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晚托班“不上基础性文化课,不按行政班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摘要
  2017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意见》强调,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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