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月21日电(记者 王昆、李继伟)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石家庄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可申请最高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
意见还指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初次创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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