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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江科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2017/9/12 14:13: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据长江科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一、概况

  长江科学院(简称长科院)始建于1951年,是国家非营利科研机构,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科院为国家水利事业,长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提供科技支撑,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相关行业,以水利水电科学研究为主,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科技产品研发。

  长科院下设16个研究所(中心),1个分院,9个科技企业,3个综合保障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研究生部。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江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水利部岩土力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工程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长江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三峡地区地质灾害与生态环境湖北省协调创新中心、武汉市智慧流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长科院等单位建设。主要专业研究领域有防洪抗旱与减灾、河流泥沙与江湖治理、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空间信息技术应用、流域水环境、农业水利研究、国际河流研究、野外科学观测、生态修复研究,工程水力学、土工与渗流、岩石力学与工程、水工结构与建筑材料、基础处理、爆破与抗震,工程质量检测、机电控制设备、水工仪器与自动化,以及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化技术应用等。

  目前,长科院有在职职工9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00余人,具有教授级高工及高级职称人员450人,博士200余人,硕士270余人。现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部级人选5人,享受湖北省政府津贴专家3人,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首批培养人选1人,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1人,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中国水利学会青年人才助力计划各1人,逐步形成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主、博士等青年为骨干的科技队伍。长科院总占地面积近90万平方米,在武汉、宜昌、重庆等地建有科研基地,其中沌口科研基地占地约40万平方米,建有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河工模型——长江防洪模型,拥有各类实体模型试验大厅,各种先进的仪器设备4000余台(套)。

  长科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部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与山东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联合设有岩土工程博士点,是河海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硕士、博士生培养基地之一。

  长科院的研究生培养依托国家、省相关重点实验室(中心),在培养硕士生方面不仅具有较强的实力,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而且还注重利用高校的资源做好培养工作。新生入学后,均安排在河海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课程学习。在培养中,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直接参与导师担任的科研项目。

  二、招生计划

  2018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包括推免生若干名。招生专业有:(一)岩土工程;(二)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三)水文学及水资源;(四)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五)水工结构工程;(六)水土保持工程(0815Z1)及(七)流域水环境与生态(0815Z2),详见《长江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统招(推免)专业目录》,该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17年招生人数制订的,2018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及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长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长科院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时间。

  (四)初试科目

  按国家相关规定,报考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第一至第三科目为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及数学一。第四单元的考试科目为我院自命题科目(详见长江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我院将于2018年3月在网站公布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复试工作预计在2018年4月中旬左右完成。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2018年招生规模数,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及身体健康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有如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一)政审不合格者。

  (二)体检不合格者。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者。

  九、学制

  学制为3年,其中:在河海大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2年。

  十、学费

  第一志愿考生免收学费,调剂志愿考生按3500元/人·学年收取学费。

  十一、奖助学金

  (一)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贴两部分。

  (二)奖学金包括国家级奖励及院级奖励两部分。

  1、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两部分。

  2、院级奖励包括优秀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实践及优质生源等奖学金。

  十二、医疗

  为每位同学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及学生平安保险。

  十三、其它

  (一)在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期间入住配有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施的研究生公寓(2人/间)。

  (二)在招生期间,国家如遇发布新的政策和规定,研究生部将会及时在网上发布通知,请随时关注长科院网站,并在国家线下达后尽早加入群号为:565412800的2018长科院研招群。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长科院概不负责。

  (四)由于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咨询、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监审处027-82829720

  咨询电话:研究生部027-82820003

  十五、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crsri.cn

  长科院2018年研招群号:56541280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浦大街289号

  邮政编码:430014

  联系电话:027-82820003;027-82828061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新浪考研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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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江科学院硕士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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