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是以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是重要的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基地。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中科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矿物学和成矿学重点实验室”;2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资源环境利用与保护实验室”和“广东省矿物物理与矿物材料研究开发实验室”。以及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广州质谱中心,并与香港大学地球科学系联合建立了“化学地球动力学联合实验室”,2007年中国科学院批准建立“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2012年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环境中心和中科院城市环境所联合组建了“国际环境研究与创新中心”等。实验仪器设备较为先进,能供科研和教育使用。
我所已经形成了学科结构相对合理,研究机构与支撑平台相对配套的科研结构与组织体系。现有“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博士一级学科培养点,“地理学”、“海洋科学”两个硕士一级学科培养点。研究所现有职工339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973顾问与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6名、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1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7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25名;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16人、广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名。博士生指导教师70多人(含兼职博导)。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非定向考生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国科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双证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单证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海洋地质;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3、人文地理学;4、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5、地球化学;6、构造地质学;7、第四纪地质学;8、环境科学;9、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环境工程;2、地质工程。
三、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统一的报考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所和院系)、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其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由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初试情况并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自行划定。
(四)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
我所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我所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研究所或院系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能获取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我所网站公布的推免办法。
2018年我所的博士培养点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学校代码:14430),再选择院系“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院系代码:165)。
五、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应本着就近考试的原则选择报考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过期不再进行补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我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我所“(165)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务必注意查看对应报考点的现场确认相关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考费支付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缴费。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自愿按照调剂政策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6)、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或院系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7)、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信息的申请。
六、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依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我所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研究所招生部门负责通知,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询。
七、复试和录取
1、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进行,复试形式、时间、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同等学历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体检由研究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研究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
4、调剂: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单位间调剂。具体调剂政策由各研究所或院系按教育部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5、录取:研究所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预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制、招生名额和学费
1、学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2、招生名额: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82名(其中专业学位硕士预计招收16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预计接收硕士推荐免试生人数25名左右。
3、学费及奖助学金: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等6类。成绩优异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奖励,如论文等绩效奖。目前,硕士生奖助学金为2100-2900元/月(含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申请与课题研究有关的中短期出国及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和中科院院长奖、冠名奖、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等。
九、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培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培养单位公布。
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一、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中科院广州地化所综合楼419室;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5290221;传真:020-8529013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