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263
第四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1.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此项工作;
2.成立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3.成立招生专业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等具体工作;
4.成立监察与保卫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全程监察、试卷的保密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
5.成立后勤、财务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所需经费与后勤服务。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7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除社会体育专业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3.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且具有广东省组织的2017年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成绩达到175分(含)以上。
4.报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学考成绩,并需要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进行视频学习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合格”方可录取到相应专业,未参加相应专业测试或者测试不合格,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报考我院酒店管理、学前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所对应的中职专业和技能证书要求见下表。
招生专业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
|
酒店管理 |
130100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 130600会展服务与管理 130700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130800西餐烹饪 180100办公室文员 180200文秘 180400公关礼仪 180500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80600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120100会计 120200会计电算化 120900连锁经营与管理 121000市场营销 121100电子商务 121200国际商务 121300商务英语 122100客户服务 |
0501烹饪(中式烹调) 0502烹饪(西式烹调) 0503烹饪(中西式面点) 0504饭店(酒店)服务 0505导游 0506商务礼仪服务 0510休闲体育服务 0516会展服务与管理 0517茶艺 0601市场营销 0602商务文秘 0603电子商务 0604会计 0605工商企业管理 0606人力资源管理 0607国际贸易 0608商务外语 |
学前教育 |
160100学前教育 |
1501 幼儿教育 |
电气自动化技术(现代学徒制) |
051100机械制造技术 051300机电技术应用 051400数控技术应用 051500模具制造技术 051600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 051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052000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 052200焊接技术应用 052300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052500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052700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052800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 052900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053000电气运行与控制 053100电气技术应用 05320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053300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 053400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 0807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0808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 090100计算机应用 091200电子与信息技术 091300电子技术应用 |
0109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 0112 机械设备维修 0116 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 0114 化工机械维修 0121 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 0123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201 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0202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0203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0205 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 0206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 0207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0208 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0209 电子技术应用 0210 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 0211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与维修 0212 办公设备维修 0213 光伏应用技术 0303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0311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0403 汽车维修 0404 汽车电器维修 0407 汽车检测 0409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 0413 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 0418 船舶建造与维修 0421 港口机械操作与维护 0424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 0425 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 0428 电气化铁道供电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现代学徒制) |
051100机械制造技术 051300机电技术应用 051400数控技术应用 051500模具制造技术 051600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 051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052000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 052200焊接技术应用 052300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052500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052700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052800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 052900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053000电气运行与控制 053100电气技术应用 05320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053300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 053400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 0807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0808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 090100计算机应用 091200电子与信息技术 091300电子技术应用 |
0109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 0112 机械设备维修 0116 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 0114 化工机械维修 0121 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 0123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201 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0202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0203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0205 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 0206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 0207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0208 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0209 电子技术应用 0210 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 0211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与维修 0212 办公设备维修 0213 光伏应用技术 0303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0311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0403 汽车维修 0404 汽车电器维修 0407 汽车检测 0409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 0413 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 0418 船舶建造与维修 0421 港口机械操作与维护 0424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 0425 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 0428 电气化铁道供电 |
(现代学徒制) |
130100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 130600会展服务与管理 180100办公室文员 180200文秘 180400公关礼仪 180500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80600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120100会计 120200会计电算化 120900连锁经营与管理 121000市场营销 121100电子商务121300商务英语 122100客户服务 |
0504饭店(酒店)服务 0505导游 0506商务礼仪服务 0510休闲体育服务 0516会展服务与管理 0517茶艺 0601市场营销 0602商务文秘 0603电子商务 0604会计 0605工商企业管理 0606人力资源管理 0608商务外语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现代学徒制) |
051100机械制造技术 051300机电技术应用 051400数控技术应用 051500模具制造技术 051600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 051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052000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 052200焊接技术应用 052300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052500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052700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052800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 052900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053000电气运行与控制 053100电气技术应用 05320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053300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 053400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 0807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0808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 090100计算机应用 091200电子与信息技术 091300电子技术应用 |
0109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 0112 机械设备维修 0116 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 0114 化工机械维修 0121 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 0123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201 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0202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0203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0205 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 0206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 0207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0208 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0209 电子技术应用 0210 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 0211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与维修 0212 办公设备维修 0213 光伏应用技术 0303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0311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0403 汽车维修 0404 汽车电器维修 0407 汽车检测 0409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 0413 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 0418 船舶建造与维修 0421 港口机械操作与维护 0424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 0425 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 0428 电气化铁道供电 |
酒店管理 (现代学徒制) |
130100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 130600会展服务与管理 130700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130800西餐烹饪 180100办公室文员 180200文秘 180400公关礼仪 180500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80600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120100会计 120200会计电算化 120900连锁经营与管理 121000市场营销 121100电子商务 121200国际商务 121300商务英语 122100客户服务 |
0501烹饪(中式烹调) 0502烹饪(西式烹调) 0503烹饪(中西式面点) 0504饭店(酒店)服务 0505导游 0506商务礼仪服务 0510休闲体育服务 0516会展服务与管理 0517茶艺 0601市场营销 0602商务文秘 0603电子商务 0604会计 0605工商企业管理 0606人力资源管理 0607国际贸易 0608商务外语 |
注:2010年以前毕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和2013年以前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规定的专业名称基本一致,具体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确定。
4.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专业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考生只要符合其中一个证书即可) |
证书 等级 |
发证机关 |
酒店管理 |
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商品营业员、调酒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收银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公关员、会展管理员、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导游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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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主考或授权各地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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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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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育婴师、保育员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气自动化技术(现代学徒制) |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维修钳工、检修钳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汽车修理工、船舶电工、机车电工、接触网工、城轨接触网检修工、信号工、信号钳工、信号组调工、车辆电工、民用航空器维护人员、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太阳能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维修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变电站值班员、高压线路架设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电力电缆安装工、电力线路工、农网配电营业工、装表接电工、电能计量装置检修工、电力负荷控制员、变配电室值班电工、风力发电运行检修员、水电站水利机械试验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管工、建(构)筑物消防员、机修钳工、制冷工、变配电室值班电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智能楼宇管理员、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办公设备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网络设备调试员、机动车检验工、工程机械修理工、船舶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发电厂电机检修工、电气试验员、继电保护员、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常用电机检修工、接触网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电子元器件检验员、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电工特种作业、电工进网作业,电子类CAD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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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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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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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现代学徒制) |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维修钳工、检修钳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汽车修理工、船舶电工、机车电工、接触网工、城轨接触网检修工、信号工、信号钳工、信号组调工、车辆电工、民用航空器维护人员、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太阳能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维修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变电站值班员、高压线路架设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电力电缆安装工、电力线路工、农网配电营业工、装表接电工、电能计量装置检修工、电力负荷控制员、变配电室值班电工、风力发电运行检修员、水电站水利机械试验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管工、建(构)筑物消防员、机修钳工、制冷工、变配电室值班电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智能楼宇管理员、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办公设备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网络设备调试员、机动车检验工、工程机械修理工、船舶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发电厂电机检修工、电气试验员、继电保护员、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常用电机检修工、接触网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电子元器件检验员、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电工特种作业、电工进网作业,电子类CAD证 |
|
国家能源局 |
|
机械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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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现代学徒制) |
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营业员、收银员、物流管理人员、物流员、外贸跟单员、外销员、营销员、跟单员、电脑操作员证、会展师、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通用管理、信用管理员、会展管理员、物业管理员、通用管理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 |
中级/四级或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会计证书 |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现代学徒制) |
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车工、铣工、电焊工、电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工、磨工、镗工、铸造工、锻造工、热处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制图员(机械)、电切削工、数控线切割工、数控电切削工、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操作员级、数控铣工、数控车工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机械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现代学徒制) |
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营业员、收银员、物流管理人员、电脑操作员证、会展师、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项目管理师、通用管理、信用管理员、会展管理员、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商品营业员、调酒师、茶艺师、房地产中介服务经纪、物业管理员、通用管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 |
中级/四级或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会计证书、旅游证书 |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第五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0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0 |
社会体育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0 |
酒店管理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5 |
动漫制作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5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30 |
印刷媒体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45 |
酒店管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45 |
学前教育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4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现代学徒制)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5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5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现代学徒制)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0 |
|
工商企业管理 (现代学徒制)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20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现代学徒制)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3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2 |
|
酒店管理 (现代学徒制)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5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5 |
备注:
1.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68CM以下、女生身高158CM以下及转氨酶异常者慎重报考。
2.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学前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包装策划与设计、印刷媒体技术专业色弱、色盲考生慎重报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报考方式
第十三条报考方法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2月15日-2月20日)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2月15日至20日登录学院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登陆地址:http://dgptzs.good-edu.cn),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并进行预报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的报名信息,务必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信息不完整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2月27日。
3.每个考生可以报考一个专业志愿。
4.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在网上对考生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登陆系统打印纸质报名表。
(1)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①《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粘贴照片;②《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⑤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报考社会体育专业需同时提供体育术科统考成绩单);⑥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2)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①《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粘贴照片;②《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③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⑥注明所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⑦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没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往届毕业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办进行报名材料审核。
5.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2月22日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6.报考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除了上述报考材料外,需提供考生本人与合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单位红色公章确认。
7.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审核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在安排考场后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第十四条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我院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我院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第七章现代学徒制试点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现代学徒制试点人才培养模式概述“现代学徒制”是我院2017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开展的一种新型自主招生模式,是我院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高〔2017〕1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校企深度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为学生(学徒)构建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第十六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教学计划、工作岗位及合作企业情况
专业名称 |
教学计划安排 |
合作企业名称及网址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第一学年在校培养; 第二、三学年在恩智浦半导体广东有限公司进行校企联合培养,完成学习任务并考核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
恩智浦半导体广东有限公司(隶属于恩智浦半导体<http://www.nxp.com> |
工商企业管理 |
第一学期学校培养为主培养地点学校为主;第二-三学期学校培养+企业培养,培养地点企业;第四-六学期企业培养为主,培养地点企业; |
深圳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酒店管理 |
第一学期学校培养为主培养地点学校为主;第二-六学期学校培养+企业培养,培养地点企业为主。 |
东莞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第一学年:学校培养 第二学年:校内实践基地+企业总部培养 第三学年:企业总部培养 |
东莞信宝电子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第一学年:学校培养 第二学年:企业培养 第三学年:企业培养 |
东莞精雕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第十七条现代学徒制按生源类型分别参照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高中或中职毕业生的报考条件外,在职员工须取得企业人事部门开具的报考推荐函,非在职企业员工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早于2017年2月15日,并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1、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生,须由学生、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合同。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双方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劳动合同期限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同时具有企业员工与高校学生双重身份,其待遇严格按照学生(学徒)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八章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考核科目与考核安排
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他专业考生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自主命题、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自主命题、满分值为100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职业技能150分,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
考试安排:考试地点设在本校内,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4-5日,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时间为3月4日上午,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考核时间为3月4-5日。具体试室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第十九条考核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我院自主命题的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我院自主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计算机测试系统考核的方式进行,全部选择题。主要考核考生在自我学习、信息处理、人际交流、与人合作等社会能力,解决日常问题过程中采用的方法能力及类型。据此来分析和判断考生的职业兴趣和能力专长,是否适应该专业及专业群所面向的职业岗位。测试时长为40分钟,测试分值为100分。
拟报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网测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在2月28日-3月2日凭高考报名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预约网测考点和时间。网测时间安排在3月4日下午-5日,考生可就近到其他高职院校或属地市指定的测试地点参加网测。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
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技能测试,旨在考核考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有关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可免试录取。
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申请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获奖证书项目相关,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须向我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各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 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非网测专业)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网测专业)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成绩。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技能测试成绩。
第九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院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按不低于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除网测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均相同时,则增加计划录取。网测专业考试入学测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业水平考试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院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确定:所有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专业技能考核。
第二十三条3月24日前,我院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院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作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第二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六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主招生考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报。
第二十七条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十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第二十九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酒店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年5250元,印刷媒体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检修与维修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每生每年641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六人间每生每年1100元,四人间每生每年1400元。
第三十二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自主招生每科目40元标准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打印《准考证》。
第三十三条考试费用收费方式: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用、技能考试费用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费用)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自招+准考证号及姓名”,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户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账号:201002732920031803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岭山支行。
第十二章奖助学金
第三十四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
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
3.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
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
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6.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设立的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有关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三章新生注册与资格复查
第三十五条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七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八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院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十五章招生工作监督申诉与咨询
第四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余忠信
监督电话:0769-23306026
传真:0769-23306846
电子邮箱:dzsjjcc@126.com
第四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23306889
传真号码:0769-23306889
电子邮箱:dgz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dg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dgpt.edu.cn/
第十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授权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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