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市 | 异地高考政策 |
北京 |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6〕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详细】 |
上海 |
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详细】 |
广东 |
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广东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有在广东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而最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 【详细】 |
天津 |
取得常住户口后可在津参加高考。目前天津市暂未发布2017年招生报名通知,但根据去年的时间推测,也将在11月份开展相关工作。 【详细】 |
重庆 |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重庆籍考生不能在外地借考,必须回重庆报考。 |
黑龙江 |
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详细】 |
吉林 |
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详细】 |
辽宁 |
随迁子女考生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详细】 |
江西 |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一年以上(截至2016年9月)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申请报名。 【详细】 |
河北 |
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河北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详细】 |
河南 |
河南异地高考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详细】 |
山东 |
春季高考:非山东省户籍的,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详细】 |
山西 |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详细】 |
陕西 |
2017年陕西异地高考政策尚未公布,下面是去年陕西异地高考政策,供参考。陕西高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在陕高考(下称“异地高考”),近期正值异地高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的时期,11月20日省招生办邀请公安、人社部门的负责人,结合陕西省居住证和社保政策执行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明年异地高考相关过渡性政策做详细解读。 【详细】 |
安徽 |
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在学籍地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为了综合治理“高考移民”,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 【详细】 |
江苏 |
1.非我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具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且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详细】 |
湖南 |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除提供学籍证明外,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等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学籍证明。 【详细】 |
湖北 |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详细】 |
福建 |
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详细】 |
浙江 |
根据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报考普通高校不再文理分科。 【详细】 |
海南 | 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的人员,2016年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并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从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详细】 |
云南 |
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 【详细】 |
新疆 |
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 【详细】 |
广西 |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详细】 |
四川 |
报名分三阶段,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四川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7年12月2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 【详细】 |
宁夏 |
1.自治区引进的参与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在宁大型企业员工子女以及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宁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及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修订稿)》(宁招委[2016]21号)执行。 【详细】 |
甘肃 |
一、甘肃省2017年异地高考政策,目前尚未公布。二、按照2016年的高考政策,外地户籍能参加高考,但只限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详细】 |
内蒙古 |
2017年内蒙古异地高考政策尚未公布,下面是去年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详细】 |
青海 |
2017年青海异地高考政策尚未公布,下面是2016青海异地高考政策。政策规定只要具有青海省户籍、在青海省就读了高中的学生均可在青参加高考,并按照落户年限参与不同批次院校的录取。 【详细】 |
贵州 |
贵州2017年异地高考政策,目前尚未公布。下面是2016贵州异地高考政策:随迁子女高考条件,供参考。 【详细】 |
西藏 |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西藏实际,自治区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了《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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