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1.自治区引进的参与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在宁大型企业员工子女以及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宁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及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修订稿)》(宁招委[2016]21号)执行。中央驻宁企业外派来宁高层管理人员随迁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2.本规定中的备案登记手续按照《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及来宁夏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备案登记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办理。
3.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号)执行。其中第八条调整为“同时符合下列规定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在本自治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4.上述规定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执行。
5.对2016年7月30日前已经在校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规定的通知》(宁招委〔2013〕1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宁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招委[201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号)执行,本条规定执行到2017年12月5日截止。
第八条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在我区高考备案登记办法
第一条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及来宁夏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在宁夏参加普通高考备案登记实行以县级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及来宁夏投资经商人员子女按本办法办理过备案登记手续后,按规定提供相关学历经历证明材料,允许在宁夏参加普通高考。
第三条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须于外出就读当年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本人及父亲或者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就读学校证明、家长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证明等相关证件(明)和本人正面小二寸照片2张,填写《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备案登记表》。
第四条来宁夏投资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须于普通高考报名前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时,须持本人及父亲或者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就读学校证明、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明)和本人正面小二寸照片2张,填写《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备案登记表》。
第五条备案考生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时,须提供《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备案登记表》或《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备案登记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省级)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档案。
第六条各级公安、工商、税务、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中心开展工作。
第七条《在外省就读的宁夏户籍学生备案登记表》、《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备案登记表》是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审核、如实填写有关数据或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凡在考生办理备案手续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考生办理虚假档案、出据虚假证明、填写虚假数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7宁夏高考报名报考条件
户籍和学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须提供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结业证书或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或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须提供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整的学习经历证明),且考生本人必须在外出就读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的,按本规定第二条第7款执行;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5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7.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2017年宁夏异地高考常见问题
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12月6日-10日)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等。外省户籍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境内引进人才的子女、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三侨生、民族生、台湾省籍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需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流程见省招委会文件《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由于各省份异地高考最新政策等信息不断调整与变化,所提供的所有异地高考政策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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