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大家分享一下有关飞行员的一些常见问题;
问题一、空军招飞属于军校招生吗?
是的。空军招飞属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收的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学籍”飞行员班学习。
问题二、身上有伤疤可以报考吗?
要看具体情况。影响活动功能的伤疤是不允许的,其它伤疤待初选时由外科医生查看测量。
问题三、做过近视激光手术后视力恢复正常是否可以报名?
不可以报名。此外,角膜塑型术(OK镜)也不符合报名条件。招飞体检中对上述情况都能够准确鉴别、判定。
问题四、报考空军飞行员可以等到高考成绩公布后再进行检测吗?
不可以。和其他军队院校招生相比,空军招飞报名学生多、选拔内容多,学生除身体、检测并参加高考外,还需要接受政治考核。由于实行提前批单独录取,因此,若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再进行检测,时间上来不及,选拔质量也难以保证。
问题五、复选检测哪些内容?
复选主要在省会城市集中进行检测,主要包括:眼科(视力、隐斜、眼底、验光)、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电测听、转椅等)、神经科、B超、放射、检验(血尿常规、肝炎系列等)、心电图。需要注意的是,空军招飞体检标准是“招收符合飞行的人才”,并非“高不可攀”,同学们可以勇敢尝试。
问题六、报考空军飞行员需要花钱送礼找关系吗?
不需要。空军招飞是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总政治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份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整个选拔过程严格按招飞标准条件实施,全程公开透明公正,实时公布检测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空军招飞不收取任何报名和检测费用,严禁花钱送礼找关系。复选、定选期间免费安排学生食宿,并按规定报销路费。
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3.6万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招飞对象
2017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1、初选。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17年3月至6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17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
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按以下顺序组织录取:
1、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2、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3、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
同等条件下,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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