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大纲内容,变化程度:★★★
2015年第七版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由原来6章基本内容和41个法律法规,调整为11章基本内容(考试重点内容)和47个附录法律法规(【注意】此部分法律法规附录在大纲中并未体现,预计是考试的非重点内容)。
(一)基本内容变化较大;增加了并融合了较多内容,在原有大纲基础上增加如下内容:
1.执业药师管理
2.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
5.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
6.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管理
7.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
8.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9.药品广告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10.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11.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
(二)附录部分法律法规基本保持不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如下法条:
1.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2004年);
3.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2008年);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
6.关于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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