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河南成人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河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称,将加强和改进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违规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招生并向社会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通知指出,今后将加大对招生规模偏小学校和专业的调控力度,从2015年起,对连续两年招生规模低于50人的学校,停止该学校招生1年;对招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停止该专业招生1年。
通知要求,各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私自变更计划类型、办学层次,不得随意划转招生计划,不得将已录取的学生安排在未经批准的办学地点就读。严格脱产类招生计划管理,不得将函授、业余等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成人脱产班学生,各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计划、不得招收脱产学生、不得举办成人脱产班。通知还规定,严禁高等学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严禁将招生计划安排至未经备案的校外教学点,严禁将脱产招生计划安排至函授站(点)进行招生,严禁异地开设临床医学类、艺术类和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在安排年度招生计划时,对存在委托个人(包括在校教师和学生)参与招生、默许中介代理招生、将学生安排至未经备案的校外教学点或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以及管理不到位、组织教学不力、管理工作薄弱等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并向社会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