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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4公务员招录向基层倾斜

2014/9/11 11:49: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中国114招生网 讯 

  2014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6100余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从8月25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目前,报名正在有序进行。针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关注的相关问题,记者连线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做政策解答。

  户籍问题看标注说明

  《2014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户籍问题如何理解?

  《职位表》中户籍一栏为空白的,是指简章规定的报考范围,对户籍条件没有特殊要求;标注“面向全国”的,指中国国籍的均可报考;标注各有关地州市或县市户籍或生源的,仅限于当地户籍或生源人员报考。生源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当地考入各类高校的人员。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当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当地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报考对户籍无特殊要求的职位外,也可报考要求当地户籍和生源的职位。

  新疆普通院校毕业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全国和户籍不限的职位。

  非普通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

  大学生村官被借调不计入村官服务年限

  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村官服务年限?

  若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不计入村官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在村里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村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此次招考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社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南疆四地州等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法官检察官职位招录政策有调整

  法官、检察官职位招录政策有何变化?

  为充实基层一线法官、检察官队伍,缓解艰苦边远地区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2014年,对相关招录政策进行了调整。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须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要求详见《职位表》。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业务科员职位的人员加试《法律专业知识》,该科目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如取得下列法律资格证书,可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

  法官助理职位:报考克拉玛依市及所辖区法院汉族考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柯尔克孜语言文字参加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C类证书。报考其他地区法院法官助理职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证书。

  检察业务科员职位:报考乌鲁木齐市及所辖区(含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人民检察院)、克拉玛依市及所辖区人民检察院汉族考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柯尔克孜语言文字参加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C类证书。报考其他地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科员职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证书。

  以上免考范围不含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试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特殊管理C证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对体检结果如果有疑问,应该如何处理?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社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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