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讯
一、改革考试内容问题
第一,先定一个高考制度改革的方向。我对于高考改革一直有两个标准:第一,不要把成绩作为高校选择学生的唯一标准;第二,一定要给穷人家的孩子上大学的机会。当前高考制度的缺陷就是内容太统一。所有的学生都要通过一个叫“高考”的东西才能进入大学。这样的形式就造成了一些问题,高校的学习是对人的培养,是一件很个性化的事情。但是,我们现在的高考制度让所有的学生围着一样的内容,考一样的试卷,造成的结果就是高考考什么学生学什么。不过,与没有恢复高考之前的状况相比较,现在的高考还是有很大成绩的。比如,在1977年恢复全国高考的时候,全国人民也是一片欢呼。高考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形式出现,绝大部分人都是赞成的。虽然高考每年都饱受诟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高考依然是中国目前最公平的一种选拔人才制度。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保证公平,把国家需要的人才选拔出来,这类人才也可能是不适合参加高考的学生,比如,像钱钟书这样的曾经严重偏科的学生。而那些喜欢学习、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学生,高考怎么改革其实对他影响不大。
第二,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规定的学习科目,是为了避免严重偏科而去考察学习的效果。考察的标准怎么确定?有没有必要强制完成所有科目的学习?比如,我认为我自己读书时候,就是一个严重偏科的学生,数学科目学习得心应手,可以达到班级前三名,而英语直到出国前都是使我痛苦不堪的科目。如果让我通过学业水平测试,先给我划分一个等级的话,我也不会考上北京大学。这让我支持这种改革,还是不支持这种改革呢?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觉得美国的高考制度比较好,但是要知道,美国的选拔制度是个成本很高的制度,当你可以申请多所高校的时候,申请费就是一笔很大的支出。比如,一所学校的申请费为50美元,如果你要申请20所高校,那么就要花费1000美元,这对城市里收入较好的中产阶级来说,可能是完全可以负担的。美国之所以能够采用这种制度,与他们的发展水平不无关系。反观我们中国,假设可以申请20所大学,每所大学为100元,那这笔费用就是2000元,但是每年我们都可以通过新闻了解到,有很多偏远地区的家庭全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在一万元左右。这种情况下,即使那个学生成绩很好,他也很可能不能读一所好的大学,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获取更多大学的申请机会。
第三,文中提到“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我现在就问,谁是那部分有需要的学生?如果这种考试没有得到和正式高考同等的重视,我就可以说肯定存在作弊、行贿受贿等破坏考试的行为。我们想想刚过去的2014年高考,即使在这种全国关注的正式考试中,都出现了代考、集体作弊的事件,那么,我们很难保证多次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会有更严重的问题呢?往往这种考试机会越多,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在那种情况下,有钱有势的那部分人的机会也就更多了。最后我们回到我们探讨的问题,高校还能不能以这种成绩作为选拔学生的依据呢?相信各位心中都已经有答案了。
第四,我特别不能理解“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这么多年以来,北京的所有中学每年都在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但是在高校自主招生的时候,又有哪些高校考虑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呢?如果之前没有这个东西,你创新一下也未尝不可,但事实证明这个东西几乎是没用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变成了一个很形式化、很表面化的工作,最后我们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得到,只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第五,全社会对高考考试内容是最关注的,因为“高考指挥棒”的作用,高考考试的内容就是考生学习的内容,也是学校教学的内容。我们当然希望考试的内容适合于每位考生,能发现每位考生的亮点,但是想想这也是不可能的。我特别不能理解的问题是,为什么全国高考考试要试图用同样一张试卷?高考的关键问题是名额分配问题,而不是考试形式问题,况且每个省份的高校录取都是独立进行的,假设某省计划录取的一本考生人数为两万人,那么该省高考排名靠近前两万名的考生就能读一本,这与是用哪张试卷把这两万名考生区分出来的没有任何关系。要想保证完全的公平,那高考不仅要全国统一试卷,而且要全国统一录取,这与我们教育改革的方向明显是不符合的,是不可能做到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怎么区分一个省份的学生就比另一个省份的学生优秀呢?据我所知,北京市学生的英语水平普遍高于全国其他省份。而且,在我们这里咨询的学生中,也有从外地转学到北京上学、参加高考的学生,最后他们的高考成绩并没有比北京学生明显好。
二、改革录取招生机制问题
第一,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我们暂且不论加分本身合不合理,先回想一下,当年我们也是打着教育改革的口号给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当时的初衷是什么?是不是想通过这种手段促进体育和艺术这两个领域的发展?是不是想丰富大学生的多样性?且不论考生当时选择体育、艺术的动机是怎样的,他们当中确实有些人是真正喜欢这个的,而且还做得很好。现在一纸文件下来要求取消这类加分,那些原本可以走这条道路读一个好学校的学生怎么办?这样一刀切的方法是不是缺少权衡呢?
我再说一句,我们是否可以通过一些比较好的机制,把那些真正是国家二级运动员、钢琴十级的学生选拔出来,方便高校发现他们?这都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我认为体育、艺术加分的项目不能现在取消,至少要到2018年取消,给现在的考生3年的缓冲时间,因为在高一的时候,他们可能就是想通过特长生加分考大学的,当时是有这个加分政策的。他们的背后都是一个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家庭,他们也都在为了自己的大学梦想坚持着,现在突然要面对这样的状况,我想他们的心里肯定不会好受。我们制定政策的时候,不能说取消就取消,要为孩子们考虑一下。
第二,我想大家现在比较关心的就是自主招生问题。想想我们开始实行自主招生的原因是什么?是赋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让高校除了用分数之外,可以用其他方式选拔一些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比如,某位考生在数学方面特别有天赋,还在国际数学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可惜该同学的英语是零分,如果我是北大数学系的老师,我想录取这位考生,该考生就应该被录取,这是自主招生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把自主招生放到高考之后进行,他的英语高考分数考了零分,那么他还能不能参加自主招生呢?作为高校我还能不能看到数学特别好的孩子呢?高校该怎么实行其自主的选拔权?而文中的几个附加条件:参加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高校考核。我认为就是人为地把考生做了分类,这样自主招生就不是每个学生都可以申请的了,就很有可能埋没一些上文所说的“数学天才”,那我们的自主招生还有什么意义?是不是跟自主招生的初衷相违背了?
关于自主招生的时间安排,我们计算一下:高考结束的时间是6月8日,假设6月9号学生开始阅读高校自主招生的章程,接下来是选择学校和准备申请材料,大约需要两周时间;然后是学校要考察学生是否可以做自主招生、审核材料等,这也需要两周时间,这时时间已经到7月初;初审通过之后的笔试、面试需要三周的时间,时间差不多就到了八月份;学生至少需要三天时间填报志愿,然后紧接着就是各个批次填报、录取、补录等等,最后还有发送通知书,能保证9月1号学生全部收到通知书吗?我们假设能完成或者可以推迟开学,我认为哪一种情况都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
现在我们想想,参加自主招生的学校有多少所?自主招生的名额占有多大比例?绝大部分没有参与自主招生的高校怎么办,难道是等着自主招生的学校把事情做完,然后再组织学生填报志愿?这样整个过程的社会成本要多大?我想这一段时间,每位高三家长心里都不会轻松吧,起码这个高考过后的暑假活动安排是全部泡汤了。
第三,我们承认完善选拔机制不是一件好做的事情。我在这里看到的最多的就是标准、条件、程序。这让我想起来,全世界推崇的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等世界名校,我从来没看到它们的招生标准是什么,既没有规定SAT不能低于多少分,也没有规定你的GPA要达到多少。我认为这类名校之所以有充分的选拔机制,与它们没有明确的标准是有关的。它们也不存在录取分数的说法,可能会偶尔公布一下申请与录取的比例是多少。离我们比较近的香港地区的大学,它们的选拔标准也只是把高考分数作为参考条件之一,也只是公布一下大致的平均分,也没有固定的选拔标准。所以,标准是说不清楚的,一旦把高校的标准固定下来,高校的自主权就没有了,现在要求高校出台这样的标准,我认为不是一件好事。
第四,我们的高考录取改革一直在尝试当中,现在还不能确定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是否就是好的制度。考后知分填报在某些省份是合适的,但不一定在每个地方都合适,北京市一直是考前填报志愿,诚然考前填报的填报难度是增大了,但是这种填报是根据平时成绩填报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合理的。比如,我本人就是考前填报的受益者,如果当时采用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我很可能就不会被北大录取。考后知分填报在报考难度上是小很多、简单很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合适的。我认为各地方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合理制定录取规则,完成招生计划。比如,北京市和上海市存在多年的考前填报志愿,我认为肯定有它们存在的合理性,现在改为全国统一的考后知分填报并不是说一定不好,但是这种统一的做法肯定鲁莽了些。
三、综合改革试点的问题
第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的设定。考试由原来的“3+X”变为“3+3”,会不会造成学习物理、化学等难学科目的人数减少?还是“高考指挥棒”在起作用,我需要的是分数,个人兴趣爱好是服从于取得高分的基础上的。我们还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类问题对大学的专业设置会产生什么影响。我想,我们文理不分科的目的,是希望学生能够全面发展,是希望造就一个全才;全才是少数的,发现自己并通过努力在某个领域成为一个人才比较现实。以我自己学习的经验来看,高中要把这么多的科目全部学好并通过考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第二,英语分两次考试,是不是全国统考?怎么保证成绩的真实性?这种表述会让人与前文中的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产生混淆。这里还有很多的细节问题没有搞清楚,很多地方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如果选择两个试点区域,可以把这些问题都明确,那样最好了。
四、改革高考招生计划分配问题
第一,关于高考招生计划分配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具体的调整方式暂且未知。我想起之前的一种说法是按照省份的考生数进行平均分配,假设这种分配方式可以实现,那么这种分配方式是否就代表公平合理,那些大学里的学生就是适合读大学的学生?比如,美国高校招生的时候就采取了这种做法,结果美国学校里几乎看不到黑人学生。后来美国政府不得不规定,每所学校里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的黑人学生,而不是按照人口均匀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弱势群体里的学生。但在2000年前后,美国白人上诉到法院,要求人人平等,不应该给黑人固定的招生名额。高校招生在全世界都是个难题。
如果我们对招生计划均匀分配,如果我恰巧是山东省的考生,那我肯定愿意这样的方式。
这让我想起当年的异地高考,当时我就发文章说这种争论到最后很可能就是一场闹剧,现在看看异地高考也就不了了之了。所以,对招生计划的重新分配,在短期内肯定不会走上平均分配的道路,这里面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户籍限制,这又要回到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上来了。所以,不能仅仅看到表面现象,以山东或者河南考生多就要求平分招生计划。如果北京大学的招生名额被平均分配,是否要求北京工业大学的招生名额也平均分配?是不是从此中国大学的学生来源的比例都要一样?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省属高校,其绝大部分生源就是本省考生,是不可能面向全国招生的。
这个问题该不该解决,怎么去解决都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比如,我们要想想,高校当初为什么没有实现平均分配招生计划的格局?其实,高校的发展与当地政府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在高校建设初期。
第二,关于增加重点大学对农村考生招生名额的建议。我想起好久之前的一篇报道,报道中提到农村来的学生并不能很好地适应重点大学的教学要求,在与同学竞争的过程中并不占优势,这是不是造成了重点大学的资源浪费呢?政府行政命令式的强行做法是不是对的,也有待观察。
题外话
虽然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已经明确,但我们从这个文件中看到的是一种很急切的心态,想多快好省地解决问题,想通过这一种方法解决不同地方的不同问题,这样会不会造成更多的问题呢?我认为要好好地试点,把能暴露的问题暴露出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做错了事情可以改。但是高考是关乎社会民生的大事,是关乎千千万万人幸福感的大事,是关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是关乎中国梦的大事。我认为再怎么慎重、再怎么深思熟虑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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