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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
加强队伍教育管理
确保进口严出口畅
会议指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会议强调,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要做到全覆盖,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起来。要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确保进口严、出口畅、管得好、作用大。要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要严格督查,及时发现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严肃纪律,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
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
调整不合理的
偏高过高收入
会议指出,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逐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中央企业薪酬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参照《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改革
取缔用公款办理的
各种消费卡
会议指出,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是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工作保障和必要业务支出进行系统规范的总体要求。要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严禁用公款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意见》要求,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具体办法。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增加农村学生
上重点高校人数
会议指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要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要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解读
薪酬实行差异化 避免“大锅饭”
据新华社电 29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获得审议通过。专家指出,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具体举措,意味着对于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及职务待遇方面的管理进入新阶段。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分析说,会议明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扭转了此前有声音认为“央企调薪是一种惩罚性手段”的说法。
对于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会议再度提到将进行调整,同时也首度提出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且明确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在李锦看来,这说明中央层面对于央企薪酬制度的改革思路已经相当清晰,“明确要实行差异化,避免‘大锅饭’的现象。”一些专家建议,中央管理企业应划分为公共性、功能性和市场竞争性,在薪酬制度改革时区别对待,与此同时,对于行政任命的、市场选聘的企业负责人也应遵循不同的薪酬参照对象。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注意到,关于此前“央企高管降薪,会不会员工也跟着降”的担忧,此次方案也有明确提及。根据会议传出的信息,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将有助于消除社会疑虑,把薪酬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内。”张占斌说。
此外,此番通过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首度对央企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7项具体内容设置上限标准,并明确对“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等内容设置禁令。
在专家看来,这“七项内容”“四个禁止”非常到位,从企业实际需求层面出发按照标准将具体事项写入意见,一方面将企业正常的经营性业务支出合法化、规范化,同时将公款办理消费卡等非法的做法进行明文禁止,非常细致和到位,体现了法制化和制度化的特征,有利于社会监督,也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关于此番改革,李锦表示有“两个没想到”:一是速度快,“从8月18日到29日,短短11天相关文件就修订完善审批通过”;二是文件内容与舆论和民意紧密吻合,此前,关于央企负责人薪酬,社会各界进行广泛讨论,发表意见观点,“在此番方案和意见中有所体现”,体现改革“真改”“实改”“改到位”,也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对于改革的信心。
对于改革后续推进,有关专家提醒,改革从期待变成现实,还需要具体执行层面尽快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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