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2014年高考招录取方案公布,家长和学生的心终于落地。和去年相比,高考招生基本没有太大变化。在具体的加分和降分政策上值得学生关注。
按照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下称“高招方案”),今年我省符合规定情形的高考考生,最高可以加10分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时,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规定情形最高可加10分投档
根据“高招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其中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包括: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录取。包括: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高招方案”同时规定,以上加分情况中,涉及体育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考生报考当年须经测试认定达到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同时符合多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予累加。
此外,凡符合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降分征集志愿最多降20分投档
今年的降分投档共有三种情形:
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
政策性降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线上完不成计划,可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降分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在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
退役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高招方案”,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