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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普通高校学费14年来拟首度调整

2014/2/20 10:02:00 114招生网 【 】  

  议题一:学费调整为哪般

“目前宁夏现有公办普通本科院校4所,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由2000年的1.52万人增加到2012年末的4.92万人,高等教育也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自治区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国家教育成本监审有关规定,自治区成本调查监审局对宁夏大学等4所高校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监审。从监审情况看,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从2005年-2007年的1.51万元上涨到2010年-2012年的2.026万元,涨幅达34.17%。同时,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从2005年的14354元增加到2012年的32185元,年均增长12.22%。生均占用经费支出从2005年的6889元增加到2012年的16353元,年均增长13.14%。但学费收入与高校总收入的比例由2005年的24%下降到2012年7%。2012年生均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的15.36%,远低于国家规定不过25%的比例。

“虽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增长比例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已处于较高水平,但用于办学公用经费仍然不足。要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校在办学经费、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等方面都难以满足需求。”相关人士如是说。

据悉,目前宁夏现行高校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距今已14年未做调整。具体学费标准:文科每生每年2600元;理科生2800元;外语类3000元;计算机、信息类3000元;医学类3000元;艺术类6500元;民族预科班1500元。

自治区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8年宁夏曾提出高校学费调整方案,并召开了调整学费标准听证会,但因当时国家实行高校收费冻结政策未获批准。近年来,高校学费水平始终未有大的变动,只是对个别学校、个别新增专业和特殊专业按培养成本核定了学费标准,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高校学费总体偏低的问题。有关数据显示,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高校学费标准相比,2012年宁夏文、理科类学费标准均居末位;医学类位居30位,仅略高于西藏;艺术专业位居23位。“这种状况在严重制约了宁夏高校发展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宁夏高校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对外招生及对外交流合作。”

除此之外,标准结构不尽合理也是此次学费调整的一大主因。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高层次、高质量人才需求不断增加,城乡居民迫切要求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然而,现行高校收费政策在引导优势教育资源向重点院校和优势专业的配置作用不明显,主要是宁夏高校学费院校间差距较小,专业间差距不合理,没有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教育资源配置原则。如文科和理工科每生每学年相差200元,医学与理工科200元,未能体现学科间生均培养成本差异。同时,区内“211”重点院校与其他普通院校同一专业执行相同标准,未能体现优质优价。

“这次调整高校学费标准,也是要进一步优化专业间学费结构和院校间比价关系,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宁夏高校增强竞争力,促进高等教育提高质量。”业内人士称。

议题二:学费究竟如何调

自治区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学费调整的原则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和社会合理负担。综合考虑财政保障水平、生均培养成本和承受能力,以及参考外省区同类高校学费水平,将高校学费标准保持在适度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适当调整学校间、专业间学费标准差距,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鼓励重点高校、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发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学费标准按专业分类,由6类划分为4类,将计算机、信息类划入理工农类,外语划入文史类。同时,将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中的体育学类归入理工农类。

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的幅度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和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实际增长相适应;调整幅度较高于CPI上涨幅度,并使收费标准具有适度的前瞻性,促进高校发展;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学费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不高于25%的比例规定三个层面考虑,拟调整学费标准。文史类每生每学年由2600元拟调整为4200元;理工农类由2800元拟调整为4600元;医学类由3000元拟调整为5500元;艺术类由6500元拟调整为8700元;民族预科班由1500元拟调整为2800元。

适当拉开不同高校之间学费标准差距,允许高校在调后学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0%;进入“211”工程的高校在调后标准基础上上浮10%;对新增特殊专业另行核定学费标准。

据了解,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

按调整方案测算,四所普通高校调前生均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119元,调后为5059元,占生均培养成本的24.97%,生均上涨1940元,涨幅为62.2%。以2013年招生数匡算,2014年秋季新学年学费总额增加1978万元;以2013年宁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2201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922元计算,普通高校新生年人均新增支出占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81%,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8.03%。

议题三:不让学费增加压垮“寒门”学子

普通高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不涉及2014年以前入学的所有学生,因此,对这部分学生家庭的经济没有任何影响。然而,收费标准调整对2014年入学的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如何?是否会成为压倒贫困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此,相关部门提出,财政应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部门也要采取措施,多方筹资,整合优化教学资源。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的投入机制,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保证教育经费的持续稳定增长。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源节流,从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中寻求发展机遇。通过联合办学、捐资助教等形式,不断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事业。

同时,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入学和学习期间的经济负担,确保每一个新生不因经济而辍学。在原来按学费收入10%的基础上,再增加5%,即按学费收入的15%用于勤工助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同时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中的5%-10%的特困学生减免学费。适当提高勤工俭学补助标准,每所学校都应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通过勤工俭学获得一定的补贴。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公办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正常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各公办普通高校今后必须继续执行好这项政策,确保新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则要积极会同金融机构完善落实现行的国家资助贷款政策,简化贷款手续,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做好服务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并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即时发生限时收取,并应即时据实收取、多退少补,不得在代收费中回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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