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问题
问题:
一、教育机会的不公
1.近年来,由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不少家长宁可花重金择校,也要让子女挤进重点学校。
2.有些学校因利益驱动,就巧立名目设立分校(名校办民校),名正言顺地收取择校费,导致了校中校、校外校的产生,为教育腐败提供了温床。然而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的择校费,却让很多家长“望学兴叹”。
3.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入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了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义务教育阶段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人口子女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当地的教育经费,造成入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据中国儿童中心2002年至2003年对9个城市的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年龄段中近9.3%处于失辍学状态,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4.在高等教育领域,招生名额分配明显趋于失衡,发达地区特别是中心城市的高考招生分数远低于其他省区,这势必造成了教育机会的不公。
二、教育过程的不公
1.由于地区间经济状况的不同,导致办学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由此造成了不同地区学生享受到的教育资源不同;而教师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也使得学生接受到的教育有所不同。
2.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政府和社会减轻了办学压力,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自主选择学校的机会,理应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民办教育的发展遇到了一些障碍,诸如民办学校规模难于扩大、教育质量难于提高、社会舆论难于认可等问题,一些规模较小依靠以学养学的民办高校举步维艰。
三、教育结果的不公
虽然教育只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基于不公平入学条件毕业出来的学生,社会很难区分其真实水准,从而导致就业竞争的不公平。相对于名牌、重点院校的大学生而言,不少一般本科、专科院校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似乎存在“品牌劣势”某沿海城市在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时,甚至打出“非重点院校的毕业生谢绝入内”的标语,严重破坏了就业竞争的公平性。
原因:
1.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1993年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21世纪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已经达到4%,但是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4.4%),而世界发达国家已经超过5%。
2.中央财政过多用于高等教育,而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不足。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我国初等、中等、高等三级学校生均日常教育经费与人均GNP的比例为0.05:0.15:1.93,同其他一些国家相比,相差悬殊。研究表明,基础教育阶段占有政府经费分配比重越大,则经费分配越趋于公平,也有利于保证教育机会的公平。我国财政教育支出在三级教育上生均投入相差过大,导致了教育投资内部结构的不合理。
3.东、西部地区以及城乡之间教育经费的投入失衡。1995~2002年,东部3市(北京、天津、上海)与西部5省区(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青海)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从3.23倍扩大到了3.85倍,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从2.65倍扩大到了3.39倍。城乡之间教育经费投入的差距则更大,以2002年为例:全社会各项教育投资为5800多亿元,而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却只获得其中的23%。教育经费投入的失衡造成了办学条件的失衡,继而会导致教育观念、教师素质、科研能力等软资源的失衡。
4.同一地区,地方财政对强校的投入高于对弱校的投入。一些官员热衷于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建设,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都投入到重点、示范学校中,而对普通学校,特别是一些弱校则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有限的教育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导致了同一地区校际教育发展的不平衡。
5.重普教轻职教的观念,严重影响了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职业教育在层次结构、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以及办学形式等方面还不能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办学机制不够灵活,教育设施、设备亟待改善等问题,人才培养的数量、结构和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6.缺乏有效的管理、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使民办教育举步维艰。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对民办教育的管理缺乏权威性的规划、统筹与协调。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也存在问题,如有的学校在招生时夸大承诺,再者就是乱收费、高收费,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形象和生源。民办教育的经费主要来自学生学费、个人财产投入、社会捐资等,这部分资金毕竟很有限,使之经常面临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民办学校在申请贷款、得到国家资金扶持方面却相当艰难。
对策:
1.切实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重。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确保“三个增长”和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尽快实现;加大调整教育资源内部分配、城乡分配、区域分配、校际分配的力度,促进教育全面发展。
2.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发展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教育。
(1)国家财政要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加强对边远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逐渐缩小东西部地区基础教育间的巨大差距,确保边远地区和偏僻省份的同龄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接受教育。
(2)东部发达地区要向教育基础薄弱的中西部贫困地区加大对口支援,通过支教或远程教育等形式提高中西部地区教师教学水平,同时国家应该采取优惠政策进一步为西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创造条件。
3.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1)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要将九年义务教育落到实处,切实改变农村基础教育落后的面貌。
(2)高等教育阶段,建议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措施,解决高等教育高收费、低就业率问题,为贫困地区出来的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
4.坚决限制和缩小教育差距。取消重点、示范学校制度,禁止对重点、示范学校在财政拨款、师资配备、招生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尽可能从资金、信息、生源等方面,给条件较差的学校以必要的重点扶持,抓好薄弱中小学的改造工作,缩短并力争消灭重点与非重点之间、城乡教育之间不平等的硬件差距。
5.政府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建议在城市中设立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彻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口子女应享有同所在城市学龄儿童一样的入学待遇和入学标准。建议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作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经费。
6.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应当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政府和教育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应给予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资助。
7.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力度,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
(2)教育部门要统筹配置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安排好招生和就业工作,使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校之间公平竞争。
(3)职业学校要与企业建立紧密联系,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改革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和培训结合,为企业输送他们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使学生人尽其才,实现个人发展,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8.切实解决屡禁不止的乱收费问题。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