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获悉,结合本市教育实际,本市制定《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今后,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在本市报考普通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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