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津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的制定正在调研阶段,方案制定的基本思路为“认真贯彻,积极推进,有条件准入”。
目前,在津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共有14.77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8.98%。在义务教育阶段,天津市制定政策,疏通渠道,使所有随迁子女都能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并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毕业颁证等方面与天津市学生一视同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地制宜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实施方案应于今年年底前出台。天津市教委将本着“认真贯彻,积极推进,有条件准入”的基本思路,制定天津实施方案。
在“有条件准入”方面,必须综合考虑天津的城市定位、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资源承载能力,特别是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有条件地接纳随迁子女在津参加升学考试。此外必须健全机制,既要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考试升学机会,又要遏制高考移民的滋生蔓延。
基于此,天津的基本考虑是,首先,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做出明确界定,确定这一政策的服务对象。其次,家长和学生都要符合相关条件。家长的条件是:在天津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在天津有合法稳定住所;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学生本人的条件是:随迁子女必须在津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根据以上因素来制定随迁子女在天津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津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方案》。